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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调解目前进展情况

发表于2007-04-27
昨日(4月26日)下午1点,第四次来到法庭进行调解,其中,法庭出面两次主持,而KFS均未露面.本次调解,法厅及被起诉业主原以为经历了这么多次调解可以"签字"了,但大大出呼所有人的预料,法庭上起诉业主呼声强烈,对调解书很不满意!
   现将调解书主要内容摘录如下:
1)在原单价的基础上,每平上涨260元.
2)保证国有土地,并于2008年10月1日前办理完产权证,否者房价维持原房价.
3)被起诉所有业主90%(不含通知不到的)同意签定涨家调解书时,交30%房款,即可入住,待KFS正式手续齐全时5日内签定房屋买卖合同,5日内办理贷款手虚,逾期或因被告原因不办理,将没收已交30%房款做为罚款.
4)交70%房款,即可入住.
目前,双方争议较大的是第3条.
以上调解书内容是我能记住的大致内容,措辞文字与调解书上可能不大相同,也请被起诉的业主给予补充!
调解结果,有3个(我了解到的情况)交70%房款业主当天下午签定了调解书,其余业主就第3点与吴法官交换了意见,主要是去掉"被起诉所有业主90%(不含通知不到的)同意签定涨家调解书"这个限制条件及办理贷款时间"5"日改为一个月时间及办理贷款时的通知方式书面送达和楼道公告等等.待与KFS沟通!继续等待.............................

我是想真实的通报一下调解进展情况,让大家心里有个数,同时也希望大家集思广益!
发表于2007-04-28
这绝对是霸王条款,就开发商这个态度,还有调节的价值吗??????还不是一样让开发商牵着走,走到最后又是个陷阱,可悲!!可悲啊!!
发表于2007-04-29
刚从法庭回来,我上午和下午都去了,把了解的情况给大家汇报以下:
调解书严重不公平,而且法庭根本不给调解,愿意签就签,不愿意签就走人!这也叫“调解”吗?!
没有人愿意签这霸王条款,法庭却说有30多人都签了,我看到一天一共才4个业主被“忽悠”签了,那有30个呀?法庭什么居心?!
更有意思的是业主根本没有收到法庭传票,却要交1000到2000不等的“调解诉讼费”,更离谱的是这个“调解诉讼费”不交给法庭,而是交给开发商,什么收据也没有!
呜呼!可悲!都什么年代了还会有这种事!
发表于2007-04-30
第三条款按照业主的要求修改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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