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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20多位业主被告上法庭

发表于2007-03-21
2007年3月19日起我们部分业主接到红旗镇法院的传票,本次被起诉的业主有20多户,起诉状内容:
1、原告:大连宸达置业代理有限公司 孙琪
讼诉内容:原告与被告签订的认购书无效,原告返还被告认购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2、讼诉费由被告承担

红旗镇法庭通知被告自接到传票7天后开庭,但是依据法律的规定被告可有15天的答辨期与30天的举证期,经我们业主的一再要求,红旗镇法庭同意开庭延至2007年4月24日。

开发商的险恶用心“路人皆知”,它们通过红旗镇法庭先对20多业主开刀,而后可找到“合法”理由“抢”“夺”我们辛辛苦苦盼望三年的房子啊!
“天理昭昭”枉法尚在,我们等了三年却等来开发商的开一纸传票,为了自己的利益我们不能在沉默下去了要与开发商等斗争到底,要让全社会、全政府关注这一“天下奇事”。
发表于2007-03-21
恶人!
可恶!!
恶心!!!
这什么世道啊??所谓和谐社会??
发表于2007-03-21
最新消息:
今日下午大连电台采访了我们部分被告业主,并采访了红旗法庭,李厅长接待了记者和被告业主,李厅长声称:被起诉的业主100多户,首批是20户。奇怪的是李厅长未了解来意的情况下莫名奇妙的暴跳如雷,表现相当失态。
看来,我们所有业主全在起诉之内!
发表于2007-03-21
穿的一条裤子,虽然不关他的事,却惹了一身骚,能不气吗?
发表于2007-03-21
天理不容!
发表于2007-03-21
密切关注
发表于2007-03-23
关注中。。。
趁现在两会的时机,把这事好好拿出来说说,或许能有个说法。要不然就不好说了,都是狼狈为奸的事。。。
发表于2007-03-25
万波及其所属的走狗们,包括一些执法部门也被他们收买了,还有那些为他们做事的人,难道不觉得这是造孽吗....有一点良知的人,是不会这么做的
发表于2007-04-05
各位业主,我家人前几天看好了一套伊山云水的房子,可是售房人员说现在交订金只能先签协议,没有售房的正规合同书,不明白他们到底是什么意思?是手续不全吗?感谢各位的指教啦
发表于2007-04-06
当然了,他们还没办出预售许可证呢,千万别买.难道你没看前几天的报纸与新闻吗?他们家的房子还有颐合山水楼盘都有问题,开发商可黑了,千万别掉入陷阱呀,一个上过当的人对你的忠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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