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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冷静思考维权路

发表于2006-12-16
可以考虑要他赔偿我们的损失的? 土地使用权是70年,土地使用证他们在02-03年就拿到了,这三年的损失是不是该陪给我们呢? 有那位认识律师的帮忙问一下。
发表于2006-12-17
不和他谈了,和这种人怎么谈,就直接等倒手续全了和他打官司吧,告的他名誉扫地.让他什么也得不到,这个人太可恶了,我们买这里多不容易啊,他赚钱也要顺应民心啊,告他坚决得告他
发表于2006-12-17
我觉得目前的情况是绝对不允许他,哪怕是涨一分钱也不行!同意就是黑房地产商的帮凶!也助长了他们的邪气!他们尝到了甜头,以后会更肆无忌惮的损害老百姓的利益!而且就像我们参考飞扬LOFT小区的业主一样,我们现在也无疑是以后类似受害老百姓的榜样,要让这种邪气台不起头,哪家黑开发商敢就让他失败!以后让他想也别想!
我们已经有绝对的作到一分钱也不涨!邪不压正!
发表于2006-12-17
对.1分钱也不能涨,凭什么我们买的房子要,大连市还没听说有这样的情况,让我们碰上了,这个叫万波的开发商就是个农民,是个倒霉选,买这个房子等的我是都不知道该怎么说了,什么都耽误了,还敢,一定要告他,就是不也要告他,让他赔偿我们的损失,我们大家一起告他吧,这样的人不用和他谈了,说句实话鸡是告完他,我们失败了,在和他谈,现在一心就是要告他,让他赔偿
发表于2006-12-17
是根本不可能的,现在情况来看大家还要追求他的赔偿呢。我们白等那么多年了。房子老早就卖了。我们的损失找谁???我们没有落上户口,这个责任找谁???他还想??他真的太有意思了。我们这些损失都要让万波赔偿给我们。从飞扬的官司来看我们是必胜的,有些同意交钱的已经感到后悔了。所以大家决定不能轻易相信KFS说的各种谎言。胜利是属于我们业主的。业主们坚持住。胜利的曙光已经漏出。我们必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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