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二套房的七条认定标准,将再购房者统统射杀

发表于2010-05-19
引用:房总管 在2010-5-19 8:52:22写道:原帖
曾贷款购房,结清出售后再贷款购房
解析:目前银行对二套房认定是“认房又认贷”,因此即使将房产出售,家庭名下没有住房,但因为之前有贷款记录,所以之前贷款购买房产出售后,再购买时也会被算作二套房。
 

 

 

这一条是不是有点太狠了,那么现在无房可住可怎么办呢?

发表于2010-05-19
二套房的政策简直“天衣无缝”了,封杀了所有可以钻的空子,当然也确实祸害了不少真正有购房需求的人
发表于2010-05-19
引用:军港海鸥 在2010-5-19 9:28:04写道:原帖
二套房的政策简直“天衣无缝”了,封杀了所有可以钻的空子,当然也确实祸害了不少真正有购房需求的人
 
 这条认证标准真的是天衣无缝了,只是无奈了那些改善性需求的人们
发表于2010-05-19
引用:房总管 在2010-5-19 8:53:43写道:原帖
婚后双方共同贷款购房,离异后一方再申请贷款购房
解析:目前银行对二套房的认定是“认房又认贷”,只要在央行的征信系统中能够查到当事人的贷款记录,即便离异后房产判给另一方,这一方再贷款购房时也会被认定为二套房,因此“假离婚”并不能规避二套房新政。
 

 

哇,那要是真离婚呢,怎么办?

发表于2010-05-19
穷人啊,要改善一下自己的居住条件多难啊?这不是逼所有人一次性吗?一次性之后再来个所谓税收调节,将所有购房者一网打尽。
发表于2010-05-19
引用:麦大麦 在2010-5-19 10:10:05写道:原帖
 
哇,那要是真离婚呢,怎么办?
 
 这种情况这确实大有人在,离婚买房的现象相当普遍,后悔我下手慢了
发表于2010-05-19
引用:军港海鸥 在2010-5-19 10:15:01写道:原帖
 这种情况这确实大有人在,离婚买房的现象相当普遍,后悔我下手慢了
 
 还有“乱伦”的现象,丈夫跟妻子离婚后跟老丈母娘结婚,儿媳妇跟公公结婚的~~~大有人在,都是被逼的
发表于2010-05-19
盲目加大调控力度,势必会伤及无辜,迫害一些刚需购房者。
发表于2010-05-19
出台政策的出发点是为了控制市场改善民生,然而现在却不可避免的伤害到了本来已经是弱者的一部分人,这是什么逻辑啊!
发表于2010-05-19
引用:美佳田园 在2010-5-19 10:38:20写道:原帖
出台政策的出发点是为了控制市场改善民生,然而现在却不可避免的伤害到了本来已经是弱者的一部分人,这是什么逻辑啊!
 
 只能说网铺的太大了,误伤了无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