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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房屋征收评估按市场价确定

发表于2011-06-08

住建部6月7日发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下称《评估办法》),确定房屋征收补偿将完全按市场价进行。

这将成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重要补充法规。原建设部2003年12月1日发布的《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同时废止。

发表于2011-06-08

《评估办法》的亮点在于,明确了依照市场法评估被征收房屋、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选、评估更多体现土地价值等原则。

发表于2011-06-08
根据《评估办法》,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协商选定;在规定时间内协商不成的,由房屋征收部门通过组织被征收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决定,或者采取摇号、抽签等随机方式确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不得采取迎合征收当事人不当要求、虚假宣传、恶意低收费等不正当手段承揽房屋征收评估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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