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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看看高发上东1号开发商欺骗业主行为!

发表于2014-02-20

  高发上东1号开发商合同约定2013年10月1日交房,但是在交房期到了之后,拿不出竣工验收备案表,也就是房子根本没完工,更没经过验收,质量不合格,但开发商还是逼迫业主交物业费、取暖费入住,建筑法明文规定,不经验收合格的商品房禁止交付使用。2013年10月到现在过去5个月了,也就是说开发商已经延迟交房5个月,按合同规定,开发商应该承担延迟交房违约责任,每天按房款万分之三赔偿业主违约金。有些业主不明白,以为交了钥匙房子就是你的了,实际上,没经过验收的房子存在很多问题,你稀里糊涂拿了钥匙,就意味着你认可了房子质量没问题,以后出现质量问题从法律上讲,你很难得到开发商的赔偿。不明白的业主可以咨询法律人士或查一下相关法律文件就明白了。

  开发商精心设计了个圈套,到了交房期给你钥匙就完事,既逃避了延迟交房违约责任,又提前收了物业费取暖费,所以没有拿钥匙的业主坚决不拿钥匙,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有没领钥匙的业主顶一下。

  

发表于2014-02-20

如果有愿意和我们一起起诉高发开发商的可以报名,集体诉讼影响力较大,拿回我们的血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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