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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大连市物业管理条例》 纳入2014年立法计划

发表于2013-10-30

行业管理机构人员编制匮乏,管理力量薄弱;责任、分工不够明确,缺乏综合权限较强的管理协调机制;业主委员会未发挥应有作用;物业企业权责不清,政策不健全……我市原有的物业行业监管模式已经满足不了物业市场化的需要,物业管理体制需要法律的清晰规范与确定,更需要健康有序的体制机制予以保障。民盟市委建议在我市实行物业属地化管理。市国土房屋局答复称,市人大已将修改和完善的《大连市物业管理条例》纳入2014年立法计划。

发表于2013-10-30

民盟市委建议,尽快制定出台《大连市物业属地化管理办法》、《大连市业主委员会管理办法》,从物业管理机制、服务标准、企业收费、纠纷调解、业主组织行为等方面,按照属地化原则,强化政府对物业行业的管理。

发表于2013-10-30

部门反馈

《大连市物业管理条例》

纳入2014年立法计划

市国土房屋局答复称,为了进一步研究和解决我市在物业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在2011年末,市国土房屋局组织各区政府主管副区长、市政府法制办、市人大、市编委、市民政局、市物价局、市公安局及市民盟和民进等相关部门的领导到外地考察属地化物业管理模式,收获很大。市国土房屋局已将考察报告上报市政府,2013年将重点开展此项工作。

2013年2月18日,副市长张亚东专题听取市国土房屋局就目前我市物业管理的发展状况及存在问题和建议的汇报后,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尽快制定创新物业管理体制的办法,起草《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物业管理工作》的相关文件,由市政府下发并协调各区政府及相关委办局按此文件执行,并要求在今年下半年召开全市物业管理工作会议,贯彻落实此项工作。同时,市人大已将修改和完善《大连市物业管理条例》纳入2014年立法计划之中。

发表于2013-11-06

物业以后应该越来越完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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