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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大连下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缴费比例

发表于2014-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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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政府2月28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的通知》,自2014年3月1日起执行,决定对本市部分涉企收费等事项做出进一步调整。调整措施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缴费比例下调;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基金缴费比例下调;城市临时占地费,垃圾排放管理费等收费取消。

昨日来自大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的消息显示,该通知共包括九项具体措施:将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缴费比例下调至18%;将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基金缴费比例下调至0.2%;自今年1月起,企业缴纳的工会经费属于基层工会留成部分不再通过地税部门先征后返,直接由企业依法拨付给同级工会,用于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工会经费拨缴中基层工会留成部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税前扣除;执行《关于取消缓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的通知》要求,缓征河道工程修建维护费,水土流失防治费,征(土)地管理费,渔业船舶登记或变更登记费,价格调节基金;取消城市临时占地费,垃圾排放管理费,商品(服务)和非涉案领域物品价格认证收费,成人高、中等学校招生网上录取费,中专计算机应用基础水平测试费,普通中专录取费(含免试生录取费),有线电视加装费。

市有关部门要对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性收费项目进行全面排查,提出调整意见;建立涉企收费审批制度,一律不得出台增加企业负担的工作措施;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对取消、减少和缓征的收费和基金项目予以公示,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截留或拒绝执行。对执行不力的部门和单位要按规定予以处罚,并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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