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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辽宁今起实施“单独两孩”政策 需到街道申请

发表于2014-03-28

辽宁“单独两孩”生育政策今日起正式实施,只要在2013年11月12日以后符合“单独两孩”政策怀孕的均属于政策内生育,可以按规定办理生育手续。

昨日,辽宁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决议》,自决议公布之日起实施。

据悉,为了确保《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颁布前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的有效衔接与平衡过渡,制定《辽宁省实施“单独两孩”生育政策暂行规定》。对夫妻双方符合“单独两孩”生育政策的生育情况进行了规范。昨日,省卫计委相关负责人就市民关注的焦点问题进行了解答。

发表于2014-03-28

再生育需到拟落户地的乡或街道申请

11.问:“单独两孩”再生育审批程序与其他再生育审批有何不同?

答:“单独两孩”再生育审批程序与符合《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八条、第十九条规定的再生育审批程序完全相同。

符合“单独两孩”生育政策的夫妻要求生育第二个子女的,需持户口簿、结婚证、居民身份证、《婚育情况证明》和独生子女身份相关证明等材料,到子女拟落户地的夫妻任一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并填写《再生育申请审批表》。

发表于2014-03-28

单独二孩儿

发表于2014-03-28

需要登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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