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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外地朋友来哈佛买房需注意~~~~~~~

发表于2013-12-05

有些外地朋友想来买房一定要先了解落户政策再买,不然容易出现一些问题~~~~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推进我市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加快全域城市化建设进程,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国办发〔2011〕9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促进全省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通知》(辽政发〔2012〕1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大连市行政区域内户籍准入。

已经取得异国国籍或获得异国长期居住资格的人员,不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全市取消农业人口与非农业人口性质划分,实行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

第四条 本规定所称的主城区是指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旅顺口区、高新园技术园区;新市区是指金州新区、保税区、普湾新区;新区是指由长兴岛临港工业区、瓦房店市组成的渤海区域,由庄河、花园口经济区、长海县组成的黄海区域,普湾新区拓展区。

第五条 我市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坚持“合理控制主城区,适度放开新市区,全面放开新区”的原则。常住人口登记、迁移及管理以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和“合法稳定职业”为基本条件。

第六条 我市新区常住人口迁入主城区、新市区,按照本规定执行。

第七条 在新市区登记常住户口5年以上(符合主城区登记常住户口条件的不受5年限制)、在主城区有合法稳定住所并实际居住的人员可以迁入主城区。

 按照本规定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已婚人员,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应当同时办理户口迁移,有职业的配偶及未婚子女应当同时办理工作调动。

第九条 本规定所称的年限均指申请登记常住户口时的连续年限。

第十条 市及区市县公安机关是同级人民政府(管委会)户籍主管部门,要严格做好本规定的执行工作。

 

发表于2013-12-05

十九符合下列投资纳税条件之一,并依法经营1年以上的人员,其本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可以在合法稳定住所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一)个人在主城区有合法稳定住所并注册资金120万元以上、年纳税8万元以上。

(二)个人在新市区有合法稳定住所并注册资金80万元以上、年纳税5万元以上。

第二十条迁入我市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或销售中心、国内特大型企业的销售或研发中心,国内外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以及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所办的分校(所),其在我市工作并在本单位工作3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可以在合法稳定住所地或工作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其配偶及未婚子女可以随迁。

二十一 经批准在我市定居的华侨和港澳台同胞,可以在合法稳定住所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二十二 原系我市常住户口的退学人员、退役运动员、刑满释放人员,可以在原户籍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二十三 按政策规定可以回原户籍地落户的我市生源毕业生或出国回国人员,可以在原户籍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发表于2013-12-05
曾经安静,您好!您所发的帖子“外地朋友来哈佛买房需注意~~~~~~~”已被设置为精华帖,请再接再厉多发好帖。
发表于2013-12-06

你这是干啥?

发表于2013-12-11
引用:格调小小木在2013-12-06 15:33:36写道:
5楼

你这是干啥?

 买房落户的政策呗

发表于2013-12-11

这么复杂吗?市内买70平房子不是就可以落户了吗

 

发表于2013-12-11
引用:街舞赵四儿在2013-12-11 16:09:50写道:
7楼

这么复杂吗?市内买70平房子不是就可以落户了吗   

 还得交税

发表于2013-12-12
引用:街舞赵四儿在2013-12-11 16:09:50写道:
7楼

这么复杂吗?市内买70平房子不是就可以落户了吗   

只是市内是这样的吗

发表于2013-12-12
引用:街舞赵四儿在2013-12-11 16:09:50写道:
7楼

这么复杂吗?市内买70平房子不是就可以落户了吗   

引用:小汤哥儿在2013-12-11 16:16:59写道:
8楼

 还得交税

 落个户可真不容易

发表于2013-12-12

本地人买没有房屋购置税之类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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