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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售满五唯一住房免个税 住建部专家终于发话了!

发表于2013-03-08

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秦虹表示,2006年国税总局的文件规定,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这一政策实际上对改善性需求有一定的优惠,应继续坚持执行,切实达到「支持合理住房需求,抑制投机性需求」的政策目的。


秦虹认为,房产转让过程的税收本该由卖方承担,会不会直接或变相转嫁给买方,主要取决于当地市场的供求关系。当供应短缺时,一般由卖方决定价格,税较容易转嫁,相反则难以转嫁。在一线城市二手房的规模与新房相当,且由于城市规模大,二手房所处的位置优越,供给有刚性,所以就相对容易转嫁。


发表于2013-03-20

这个是必须的 要不改善住房就会被误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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