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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反垄断首次向外企开刀

发表于2013-01-05

继美国、欧盟之后,中国发改委近日也对三星等操纵液晶面板价格的6家企业开出3.53亿元罚单。罚金并不高,而从对国内电信和联通发起反垄断调查,到如今首次对外企进行价格垄断制裁,中国反垄断制度正在不断完善成熟。但《反垄断法》的执法效果与公众期待还存在较大的差距,这反映出反垄断执法存在不足…

发表于2013-01-05

2008年11月起,美国联邦地方法院开始对陆续对6家涉案企业作出判决,合计判处罚金12.15亿美元;2010年12月,欧盟对涉案企业处以总计6.48亿欧元的罚款。相比起来,中国对这6家企业的调查花费的时间更多,罚款的额度也相对较小。

1911年5月15日美国最高法院做出终审裁决,认定美孚石油公司垄断贸易,美孚被分拆为数十个企业。其中包括埃克森公司、美孚石油公司、阿莫科国际石油公司等如今仍然是世界能源巨头。


发表于2013-01-05

调查6年罚款3亿并不简单

据悉,2001年至2006年,三星、LG等6家企业召开了53次“晶体会议”协商液晶面板价格。事实上,早在2008年11月起,美国联邦地方法院开始对陆续对6家涉案企业作出判决,合计判处罚金12.15亿美元;2010年12月,欧盟对涉案企业处以总计6.48亿欧元的罚款。相比起来,中国对这6家企业的调查花费的时间更多,罚款的额度也相对较小。


发表于2013-01-05

但这并不意味着中国反垄断机构的低效和弱势。中国《反垄断法》在2008年才开始施行,无论是相比欧盟的几百人和美国反垄断执法的超过千人,中国发改委反垄断局目前仅有30多人。能够在6年内完成调查已属不易。

发表于2013-01-05

而由于中国《反垄断法》2008年8月才开始正式施行,按照法律不追溯既往,以及在新旧法间从旧兼从轻的原则,发改委反垄断局只能依据《价格法》对这个发生在2001年到2006年之间的案件进行处罚。

发表于2013-01-05

反垄断一小步 市场经济一大步

2011年11月9日央视报道发改委正在就电信、联通涉嫌价格垄断一事展开调查,引发舆论战。虽然时至今日电信联通的反垄断案仍未了结,发改委称还在监督中,但仅仅发改委对两大国有企业进行垄断调查一事本身,就有着非常的意义。


发表于2013-01-05

从2011年末发改委突然对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进行的反垄断调查事件,到如今又对外企价格垄断做出制裁显得尤为意义重大。不可否认,目前的《反垄断法》还存在很多不足之处,尤其是目前显示国情制约下,难以解决国内行政性市场垄断的难题。但仍然向国内外传递出新的改革信号:中国完善市场经济制度的改革和探索正在加速前进;政府也有意加快职能转型,以符合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

发表于2013-01-05

可以理解国内普遍对中国反垄断的质疑,毕竟比起欧美,中国需要借鉴和学习的地方有很多。从美孚到微软,美国对于几代最强大的企业进行抑制,方才造就了彻底的市场竞争,造就了今日的强盛。

发表于2013-01-05

美孚被拆分的标杆意义 微软愈挫愈强

美国对于美孚的态度,最终催生了现代商业历史上的反垄断的出炉。作为现代商业史上第一个10亿美元富翁,洛克菲勒建立了庞大的石油帝国,一度占到全球市场的75%。


发表于2013-01-05

但由于其对美国经济影响过于严重,有要挟市场之嫌,又因使用不正当竞争手段——“洛克菲勒死亡协定”,严重破坏了市场公平。1911年5月15日美国最高法院做出终审裁决,认定美孚石油公司垄断贸易,美孚被分拆为数十个企业。其中包括埃克森公司、美孚石油公司、阿莫科国际石油公司等如今仍然是世界能源巨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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