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关于交房。
- 发表于2010-06-04
我的底线是 水和电必须是正式的 咱买它的房子 没时间和它瞎折腾,
一步到位。
- 发表于2010-06-04
半年用业费才几个钱啊,开发商真会算帐啊~
- 发表于2010-06-04
对,坚决不同意开发商的,至少补咱们两年物业费。要不就按合同折合成钱给我们补偿。
- 发表于2010-06-04
我也收到交房通知了,说是9号安排去拿钥匙。正式水临时电,煤气和供暖没有提。还有宽带,电话和电视估计也还没戏。
大家都准备去拿钥匙了吗?
我接受交房的最低限度是水电煤气得开通并且得是正式的。
大家都准备去拿钥匙了吗?
我接受交房的最低限度是水电煤气得开通并且得是正式的。
- 发表于2010-06-04
哦,那也得提前跟开发商说好了,达到入住率以后,缴纳的气源费得开发商出,别到时候他们赖账又麻烦。别的小区已有类似的教训了。交房都1年多了,也不给上煤气,而且气源费让业主出,一户3000元。即便是业主交了这3000元以后,开发商也扣着没交给煤气公司。
- 发表于2010-06-04
交房是不能附加不合理条件的,延期交房就应该承担违约责任。大家看看合同,每日万分之一,是啥概念?那就是每迟延交房一天就应该赔偿万分之一,我们花多少钱买的房子,60万元房款一天就得赔偿60元,70万的一天赔长70元,依此类推 。难道开发商的人这个时候后突然弱智了,连这个数都不会算吗。
2000多元的延期交房违约金,应该折抵两年的物业费。
交付房屋不能附加不合理条件,依法我们有权拒绝在不合理协议上签字。
钥匙必须无条件给我们。否则只能让开发商的损失更大,赔得更多。
联合起来抵制不合理条件。
- 发表于2010-06-04
临时电是不能用的。如果答应了他们不合理的条件吃亏的以后还是我们自己。所以,不达到交房标准,坚决不能拿钥匙,拿了钥匙就证明你认同了他们现在的一切条件。坚决要求合理赔偿,实在不行,就联名起诉。
- 发表于2010-06-04
大家联合起来9号不要拿钥匙,这是开发商拿来分裂业主的招数。
拿了钥匙就相当于交房了,开发商以后就可以撒手不管了。
拿了钥匙就相当于交房了,开发商以后就可以撒手不管了。
今天接到电话,说是9号拿钥匙,违约金补偿是半年的物业费?
别的都没提,这和合同写的太不一样了,
kfs现在开始各个击破了?
大家在接受拿钥匙的前提是什么 都来说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