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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全国各地如何处置小产权房?

发表于2013-03-05

北京:全面叫停

6月25日,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安家盛表示,北京已经部署开展在全市范围内调查乡产权、小产权等违规土地开发建设,违规开发建设的要停工停售。


发表于2013-03-05

统计显示,北京小产权房主要集中在通州、顺义、怀柔、密云等远郊区,房价多在每平方米2500元至4000元间,甚至有低至每平方米1000元以下的,仅为四环内动辄上万元的商品房价格的25%至30%,同一地区的小产权房比大产权房价格降低30%左右。对京城400余个在售楼盘进行的调查分析显示:目前在售小产权楼盘约占市场总量的18%,绝大多数分布在远郊区县,占95%。低廉的价格造成了购房者对小产权房的热捧。

发表于2013-03-05

西安:强制拆除

从7月2日起,西安市将全面排查在建在售的违法建设项目,遏制违法占用集体土地进行房地产开发的行为。据西安市建委开发处介绍,今后凡是违法占用集体土地建设的商品房,将被拆除。房地产开发企业一律吊销资质,企业法人将永久禁入房地产行业。触犯法律的,将追究刑事责任。房屋建筑施工企业将被降低直到吊销资质,并被停止招投标资格,监理和设计单位也将受到相应处罚。西安市建委6月中旬已对“学府新苑”等违法项目进行了强拆,并上报该省建设厅对开发企业吊销资质。目前,西安市正对在建在售的项目进行排查。


发表于2013-03-05

郑州:集中查处

6月22日,郑州市通报了5起土地违法案件。违法性质主要是任意变更土地用途,违规占用耕地和集体用地,其中有两起为占用集体土地建住宅楼。郑州市政府表示,利用城中村的集体土地建“商品房”上市销售,将是郑州市近期专项行动的查处重点,同时提出整改意见。目前,郑州由市长任小组负责人的多家部门组成的联合查处小组,将对小产权房进行集中查处。据郑州市房管局粗略统计,郑州市场上销售的商品房中,小产权房占15%左右,且有增加的趋势。一位没有具名的郑州开发商分析指出,近年来,郑州利用城中村土地建房上市的项目相当普遍,一些项目甚至带有政府背景,不少开发商借政府扶持城中村改造名义进行建房销售。


发表于2013-03-05

广州:定为违章建筑

近年来城市飞速扩张的广州,在天河、白云、海珠等区,也出现了用农村集体土地开发的小产权房。其中,最典型的例子莫过于天河前进村的龙怡苑,这个被誉为“广州最漂亮的宅基地自建房”由9栋21层的大楼组成,当时的售价仅2000多元/平方米,两期1000多套房子不到10天就被一抢而光。但是,龙怡苑的修建没办理过任何审批规划手续,被政府定性为违章建筑,目前,该小区的业主对房屋将来的命运仍不得而知。


发表于2013-03-05

随着城镇化成为全国“两会”关注焦点,小产权房的处理问题再度被提及。北京商报记者从昨日全国工商联提供的一份大会发言中看到,据其调研显示,1995-2010年间全国小产权房建筑面积累计超7.6亿平方米,相当于同期城镇住宅竣工面积总量的8%。全国工商联为此建言可试点小产权房转保障房。

发表于2013-03-05

“尽管小产权房在农村土地利用方面存在不合法性,但并不能据此抹杀小产权房在促进农民增收和解决中低收入群体居住需求等方面的积极意义。”全国工商联认为,一方面现阶段我国城市化快速发展、城市规模快速扩张导致土地价格快速升值,但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偏低,农民并不能够据此获得大部分集体建设用地增值收益。在这种背景下,小产权房就成为了农民分享城市化发展成果、促进农民收入较快增长的重要途径之一。另一方面,在房价过快上涨的情况下,小产权房由于不需缴纳土地出让金及与房地产开发相关的各项税费,其开发成本较低,售价仅为同区域商品房的1/2甚至1/5左右。尽管小产权房不合法,但从现实情况看确实解决了一部分城市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

发表于2013-03-05

“事实上,小产权房的根本问题是城乡土地并没有坚持同地、同权、同价的原则。”在全国工商联看来,虽然《宪法》中提出“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和“城市土地国有制”是并立的两种土地所有制,但在实践中这两种土地所有制却演变成了城乡二元土地所有制,农村集体土地所有者并不真正具备自主处置集体土地所有权并获取相关收益的权利。“这就是所谓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残缺’和两种土地所有制的不平等。小产权房之所以成为一个‘问题’,根本在于这两种土地所有制的不平等。”

发表于2013-03-05

全国工商联直言,面对各地小产权房普遍存在的事实并且还将继续产生的趋势,小产权房政策的目标已经不是用地合法与否和禁止与否的问题,而是政府如何引导小产权房从“合情合理”走向“合法合规”、如何有效满足农民种地不如盖房的利益诉求问题。

发表于2013-03-05

全国工商联建议,鉴于目前全国小产权房数量众多,且涵盖待建、在建、完工和已经入住等各种形式。既然大量社会资金和建筑材料已经投入小产权房建设中,就不要强制拆除,尤其是在目前我国住房市场总体上需求仍然很大、相当一部分中低收入阶层“望房兴叹”的大背景下,小产权房的住房保障功能更加凸显。作为对违法占用耕地建设小产权房的替代性惩罚措施,建议可采取两种方式:一是对于通过占补平衡的方式要求开发商和农村集体组织另行开发出相同数量、质量的耕地;二是没收部分小产权房并将其纳入保障性住房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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