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关于西山逸林物业三和住邦侵害业务利益调查报告第一篇---停车位收费
- 发表于2011-06-15
请大家顶一下,这个帖子不能沉
- 发表于2011-06-15
物业就知道收钱,用公用地盘做停车场,收的钱如何使用也要给个说法!
- 发表于2011-06-20
x_wang_dl,您好!你所发的帖子“关于西山逸林物业三和住邦侵害业务利益调查报告第一篇---停车位收费”已被设置为精华帖,请再接再厉多发好帖。点击查看更多西山逸林业主论坛精华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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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2011-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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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2011-06-23
顶起来,物业穷疯了?
- 发表于2011-06-24
说得好!坚决支持!
- 发表于2011-07-16
这个贴 必须顶 我们不能让他们来定收费标准
- 发表于2011-07-21
感觉有问题,就去物价局举报,现在物价局不正在查这些事吗?
关于小区临时停车位的收费有四方利益者,1,物业,2,没有车或者有自家车库的,3,有固定停车位的,4,有临时停车费的。当初对3提出收费的时候,是说,2反映为什么不对停车收费。现在对4进行收费的时候,是说3对4有意见。可是大家想一想,钱最终进入谁的腰包了,是进入了1。2,3,4都没有享受到应有的权益。这正是物业惯用的伎俩,来挑拨业主的关系,从而使我们不能齐心。这样下去,物业会变本加厉的侵害我们的权益。
所以针对以上考虑以及我们所调查的《大连市城市住宅区停车场经营管理实施办法》,我们做出如下声明
A,首先我们可以交停车费,因为这符合广大业主的权益。
B,根据管理规定,对于停车收费,我们还要享受如下权利
=======
十、停车场应有专职管理服务人员管理。专职管理服务人员应佩带统一标志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并遵守下列规定:
1.严格执行省、市有关停车场经营管理的法规、规章的规定。
2.遵守停车场经营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做到文明服务;
3.车辆每次停放时,应与车辆驾驶员共同检查车辆状况。如发现问题,应告知车辆驾驶员并作好记录。
4.协助公安机关搞好停车场安全防范和检查登记工作,发现违法犯罪行为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十一、停车场经营管理单位应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应使用税务部门统一监制的收费票据,应在收费票据上加盖经营管理单位的印章,在停车场内执行消防、救护等紧急特殊任务的车辆不得收取车辆停放管理费。
十二、收取车辆停放管理费应独立建帐。收入扣除成本后结余部分的60%,用于物业维修和绿地养护;40%用于弥补经物业产权人委员会或开发建设单位同意减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和便民服务费用。
车辆停放管理费收支情况每半年应向物业产权人委员会或开发建设单位公布一次。
十四、凡在停车场交费停放的车辆,发生下列事故之一者,由停车场经营管理单位负责赔偿:
1.车灯、倒车镜、轮胎等车辆装备部件被盗或被损;
2.车辆由于外部原因被撞、擦、击、烧伤等造成的损失。
======(以上只是节选,大家可以到网上看详细的解释)
C,物业必须满足以上条件,我们才能缴费。
D,停车的费用需要和业主协商。
E ,由于物业不具备收费条件,而进行强制收费,所造成的以前后果由物业承担。
F,如果事态进一步升级,给其他业务带来的不便,请谅解,因为这是我么维权的第一步,我们不能再这样稀里糊涂的缴费了。
就像上面所说的,虽然这件事我们所处的利益方不一样,但是最终受益的都不是我们,而且如果大家这次心不起的话,就会让物业变本加厉,下次就有可能就是受害者。所以大家一定要坚持和物业要求我们应有的权力。
我们会根据事事态的发展陆续发布调查报告来维护广大业务的权力的。我们的QQ号是1016510155,可以加入我们来共同维护业主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