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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大连:学龄前儿童医保缴费9月开始年底结束

发表于2013-09-18

        学龄前儿童医保缴费9月开始年底结束

        每年个人缴费60元 医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20万

        学龄前儿童的家长请注意了:我市2014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已于9月1日起正式启动。如果您的孩子已经参加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就要在2013年的9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预缴2014年度的医疗保险费。如果错过这一缴费期,就要有三个月的医保等待期。因此,请家长持参保者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户籍所在的社区办理缴费。

        “城镇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实行预缴,预缴期为每年的9月1日至12月31日,待遇享受期为次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保中心有关负责人说,根据《大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和《关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具有本市非农户籍,未满18周岁且未在校就读的未成年人适用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范畴,其中包括学龄前儿童。学龄前儿童医保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400元。其中个人缴纳60元,政府补助340元。

        需要提醒的是,如果您家有新生儿,则要在新生儿出生三个月内,到新生儿户籍所在区的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为其办理参保手续。在经办完的第二天可以享受医保待遇。此后每年9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预缴下一年度的医保费用。如果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参保或已经参保中断缴费的,可在医疗保险年度内补缴当年度的医疗保险费,但要经过三个月的医保等待期,也就是说要从缴费满3个月后的次月1日起,才能享受相关医疗保险待遇。

        那么,学龄前儿童参加城镇居民医保后,可享受哪些待遇?据介绍,这类群体的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0万元。住院起付标准(即俗称的门槛费)按照三级、二级、一级医院分别为300元、200元、100元。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学龄前儿童住院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按照三级、二级、一级医院分别为70%、80%、85%。如果参保的学龄前儿童转往异地住院治疗的或因故在异地急诊住院发生的符合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为1500元,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70%;在门诊发生的恶性肿瘤放疗、重症尿毒症透析、白血病、系统性红斑狼疮、糖尿病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70%。

发表于2013-09-20
我z喜欢,请大家鼓掌支持,谢谢
发表于2013-09-20
这么强,,支持楼主,佩服
发表于2013-09-20
强强强~~,太好了,谢谢
发表于2013-09-20
就是喜欢你的帖子 没办法
发表于2013-09-20
看了,感觉不错,谢谢您提供
发表于2013-09-20
看帖子的都发表一下看法
发表于2013-09-20
顶起来!!不好碰到的好帖子
发表于2013-09-20
创意哦!楼主高人啊 谢
发表于2013-09-20
不错,说得好,大家鼓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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