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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是贵族人家购房的朋友快加入这个群

发表于2008-10-15
 
 没有王法了,大家团结起来,,我们大家一起来维权!!是贵族人家购房的朋友快加入这个群72194010!!!!!!!
发表于2010-02-26
我们系购买了大连豪亿地产开发的位于普兰店太平社区的贵族人家小区业主,现就豪亿地产与我们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后未按合同如期交付商品房一事,想请相关部门相关领导协商解决(我们已通过正常法律诉讼程序打赢官司,但至今已过执行期,却因种种原因未能执行,无奈之下,只好求助政府相关部门予以协调解决。)
    我是其中一位业主,与豪亿地产在2007年11月26日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根据合同约定,该公司应于2008年4月30日前将房屋交付给业主;如该公司迟延交付该商品房的,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按已收价款的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商业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迟延期间的利息,向购房者支付违约金,从最后交付期限之第二日起算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同时,契约约定如该公司逾期交付房屋的,经业主催告后90天内仍未履行的,业主有权解除该契约;并按合同约定清理和结算:上述合同该公司与我们均签字盖章并已合法有效。
根据2001年6月1日起实施的《商品法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二款,需要延期交付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然而,时至2009年11月23日,该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交付房屋,已经构成违约,侵犯了业主的合法权益。该公司也从未将迟延交房的事实、原因以及何时交房主动告知过业主;对于通过电话询问或当面询问的业主,也始终没有给予明确统一的、令业主理解和满意的答复,严重侵犯了购房者作为消费者的知情权。
在此期间,我们不少业主找到律师,诉讼豪亿地产,主张违约及退房,均已胜诉,但却因种种原因,执行未果。我们业主中不少都是外地人士,买豪亿地产的房子只为,为孩子,其中还有伤残人士,只为有个栖息之所……
大连豪亿房地产开发项目有三个,没有一个是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开发的,也没有一个项目是没有违规的:贵族人家(2007年开发至今1#、5#、6#、7#楼还没有手续,但是,开发商已收房款,并与客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财富国际、财富晶典(这两个项目开发手续都不全,他们就开始开发、预售,)其实,在这个公司,不管我们销售回款多少,他们俩从没将资金用在项目中,所以,现在贵族人家自来水因工程款没付清,5#、6#、7#楼还不能开通、目前住户用电还是临时的,因为开发商根本没缴配套费。顶给施工队有的房子,施工队委托销售代卖。结果,房子卖了,钱被刘忠丽、孙德英拿去花了。施工队二包头每天到售楼处闹,有时还领一批民工来要钱,有什么用,钱进到他们俩的兜里就别想往外拿了。还有,贵族人家1#至今没盖,开发商就开始预售,结果,1#楼有的业主房款交了近二年了,楼还不知道那天能盖,客户要求退房,并起诉到法院,刘忠丽、孙德英还是根本不给退。(你们不知道,业主在售楼处情绪激动的场景:带饭、带行李到售楼处住,闹自杀的、动武的……他们也太无视这个法制社会了吧。)
   
纵然我们业主是弱势群体,没有开发商那种种优越条件,但我们愿意尝试途径,只想为房子讨个说法,让我们的血汗钱花得其所!希望信访办的有关领导能予以重视,帮忙协调此事,共建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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