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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我们已决定找辽宁新世纪律师事务所郑律师、朱律师办理此案,据说该律师事务所组成律师团,有许多资深的律师参与。

发表于2009-11-16
辽宁新世纪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6年,郑律师系近十年的老律师,我们今天已办理了手续,郑律师曾代理弘基书香园商品房买卖纠纷,金州碧海商城逾期交房纠纷等,一定要看阅胜诉的判决。
发表于2009-11-16

联系电话是多少

发表于2009-11-16
13841132388、82821616、82821919、82648282在中山区富丽华旁边
发表于2009-11-16
能告诉我们什么叫交房标准,大连市有什么规定,我们小区是否达到交房标准
发表于2009-11-16

关于交付期限,有以下五种约定,1、该商品房经验收合格;2、该商品房经综合验收合格;3、该商品房经分期综合验收合格;4、该商品房取得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批准文件;5、经建设单位组织建筑工程验收合格并由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出具验收报告;

注意除外条款,本案有风险,如遇下列特殊原因可据实予以延期;1因气侯原因被迫临时性停工;2市政配套设施接通延迟;3因执府及公用事业部门的法令、政策、通告、要求等造成的延迟。

很多案子开发商会在这上面作手脚,政府相关部门还会为其出具证明,通过咨询得知此案也有风险,但我们愿意,不能让开发商得逞。

我们小区重要的一点是水电入住时接通,我也是法律工作者,但我不想与开发商作对,我可能隐名为大家提供服务。

至于道路没有开通不影响交付,房屋交付有二个条件;一是交钥匙,一是实际入住,千万慎重,不要轻意拿钥匙。

发表于2009-11-16

大连 开发商逾期交房被索赔1500万

事发金州某小区;原告达450多人



众多业主状告开发商。摄影记者马万冬


一度被认为处于强势地位的开发商,再次站在金州区法院的被告席上。

450余位购房者诉开发商逾期交房的案子排满了法院近两个月的日程,他们将讨要至少1500万元的违约金。

法官介绍,该小区逾期交房一案共涉及450多位原告,因案件性质相同,法庭将着重审理几个“标杆案件”,其他案件只是原告姓名、房屋面积、违约金数额等有差异,法院将逐一进行核对,审理节奏将会加快一些。

事件

交房晚了半年多

从2006年10月至今,金州体育场某小区成为购房者议论的焦点,而开发商数次被推上法庭的被告席。原因只有一个:逾期交房。

昨日下午1点,吴月双早早赶到了金州区法院,此时距开庭还有30分钟。在11号法庭内,将审理张蕊等4人诉上述小区的开发商逾期交房一案。因同为购房者,包括吴月双在内的近20名业主都想来“听一听庭审”。

2005年12月,吴月双与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协议,购买了一套房子。合同上约定,2006年10月1日前交房,但等到了这天,一些购房者发现,该小区的主体项目还没有完工。“我们的房子要延期了。”购房者在私下里议论。购房合同第九条中约定,开发商如未及时将房屋交付购房者使用,逾期不超过三十日,应按购房者已交付房款的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三十日的,应按总房款的万分之四支付违约金。

2007年6月1日,在“迟到”了8个月后,房子钥匙交到了吴月双的手上。对于开发商的延期交房,部分业主在领钥匙时就“不让呛了”,他们提出让开发商按合同规定支付违约金的要求,但双方并未谈拢。

赔偿

170余位业主拿到半数违约金

在多次与开发商协调未果后,2007年,170余位业主委托辽宁新律师事务所律师郑廷江、谭凤生对开发商提起了诉讼。在诉讼请求中,购房者要求开发商按照总房款万分之四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逾期时间自2006年10月30日至2007年4月1日。经法庭调解,双方各让一步,开发商同意支付违约金,但金额只是实际发生数字的一半,打了五折。业主们共拿到200多万元违约金。

170余位购房者的“胜诉”,给其他业主打了一针强心剂,他们也纷纷找到开发商,要求向其支付违约金。吴月双介绍,一开始,开发商的工作人员态度还不错,让每位业主把合同复印后给他们,称会比照上一个判决给业主赔钱。

法律规定,民事案件的有效诉讼期为两年。到了2008年9月,业主们依然未拿到违约金,而且也没有得到明确说法。“眼看着还差一个月就过诉讼期了,我们只能到法院起诉。”一位业主说。这一次上诉,该小区业主分成两大阵营。221位购房者由辽宁新世纪律师事务所代理,辽宁生生律师事务所代理了168人,另有一些业主自己向法庭提起了诉讼。

官司

450多位购房者起诉到法庭

该小区逾期交房一案,因原告人数众多,金州区法院的工作人员都有所耳闻。开庭前,当近20位购房者一涌入法庭,两位保安就先问:“是不是xx小区的案子?”

庭审伊始,法官在陈述时向旁听的购房者介绍,该小区逾期交房一案共涉及450多位原告,因案件性质相同,法庭将着重审理几个“标杆案件”,其他案件只是原告姓名、房屋面积、违约金数额等有差异,法院将逐一进行核对,审理节奏将会加快一些。

辽宁新世纪律师事务所共代理了221个购房者的诉讼,按照法院的安排,开庭将从昨日持续到7月20日。“如果都严格按照程序来审,法院这两个月只能审我们的案子啦。”一位购房者说。这221位购房者,索赔金额每户在四五万元,总金额在1000万元左右。

在今年5月15日,金州法院已经公开审理了一次辽宁生生律师事务所代理的案子。该所代理律师樊文介绍,他们主张开发商支付违约金的日期截至2007年6月1日,每位购房者要求支付违约金在3万元左右,索赔总金额约500万元。

■庭审交锋

焦点1 是否算逾期交房?

开发商是否算逾期交房?庭审伊始,就成为双方律师辩护的焦点。

原告代理律师认为,购房者与开发商之间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开发商没有在合同约定的2006年10月30日交房,就应当属于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开发商的代理律师辩称,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第八条中明确约定,遭遇不可抗力原因,开发商可以予以延期,而该楼盘不能交付的原因就是“市政配套设施接通的延误”,即该小区未能及时供电。由此,他认为开发商并不违约。

对此,原告方律师进行了反驳。他认为,首先,该条款系开发商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的,属于典型的格式条款,是为了“免除乙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因此应是无效的;其次,开发商与电业局之间是平等主体的合同关系,如因电业局导致被告不能如约履行合同,被告应向电业局追究责任,而不能把引起的后果由购房者来承担;第三,在2007年5月之前,该小区连自来水都没有接通,即便忽略通电的情况,供水这一基本配套设施未能如期完成,被告依然无法交付房屋。因此,逾期交房系开发商的责任。

焦点2 为何逾期交房?

对于逾期交房的原因,被告代理律师称,是用电容量不够,电网接不进来导致的。

法庭上,被告代理律师还出示了一份金州供电局的情况说明。这份说明出自于2007年4月1日,上面称,在建设电网过程中,提到6次碰到岩石、还遇到风暴潮等原因,电业局预计将在2007年4月20日正常供电。但实际上,供电时间又延后了一个月,直至5月20日。

被告代理律师还表示,开发商一直在努力争取供电设施的早日解决。分别在2006年1月19日、5月25日两次以书面形式向金州区政府进行了报告,希望加快该小区配套设施的建设步伐。

对此,原告方律师认为,关于电业局提到的用电容量不够问题,即便事实如此,被告也不应免责。因为开发商在立项之初,在做规划时,配套设施肯定都已通过了相关部门的审批,否则不能开工。换言之,上述问题应在被告的合理预见之内,被告在明知该情况的前提下仍然承诺,理应承担自己的违约责任。

昨天,该案没有当庭宣判。B04a记者于志刚
                                              转自5月19日半岛晨报
发表于2010-03-21

坚持坚持。。需要我们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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