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
/1页

主题:[B]集体维权[/B]

发表于2007-07-17
交房在即,请大家一起维权
丽湾新城群号32148463
发表于2007-07-20
大家齐心合力,一定会想到更好的解决办法的!
发表于2007-08-09
现在群中共有44人,大家团结友善,热情好客,大家庭更需要你得加入啊!
发表于2007-08-09
我来了,我们一定要团结,这是第一步~~~~~~集中大家的力量,达到维权的目的.
发表于2007-08-09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以上是偶收集的资料
上一页|1|
/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