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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嘉州阳光物业滚出去

发表于2009-12-21
我们不需要你们这些不作为,收费过高的物业,你的起码职责都不知道,服务被服务关系呀,更可气的是,没有任何收费许可就敢挨家挨户敲门要钱,扰民啊知道吗?、
发表于2009-12-21
开发商把小区一部分房子抵押给银行了,使得业主办不了产权,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快快起诉,要开发商赔付损失
发表于2009-12-23

物业没有收费许可证,就上门收费2.4元,这不是拦路抢劫吗?强烈建议业主们赶快成立业主委员会!!!

大连市实施《物业管理条例》办法(2009年8月13日大连市人民政府令第105号公布)
第十条...建设单位未提出成立首次业主大会报告的,经20%以上业主提议,可以书面向物业所在地县(市)区房地产主管部门提出成立首次业主大会的报告。符合条件的,房地产主管部门按照前款规定指导组建业主大会筹备组...

建议:经20%以上业主提议即可组建业主大会筹备组,找到20%的业主应该没问题,建议业主有人出来牵头,尽快组建业主大会筹备组

发表于2009-12-25
发表于2009-12-29
发表于2010-06-18
发表于2010-09-06
发表于2011-11-08
支持,说得太好了
发表于2012-06-01
发表于2013-02-17

管理超差,停车场居然发生抢劫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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