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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对嘉洲阳光物业不满的业主请进

发表于2009-08-15
相信已经入住的业主们,没人会对这个小区的物业感到满意。我们交的是2.4元的高额物业费,结果管理的还不如1块钱的好。电梯像蒸笼,花草死的死黄的黄,园区内的水池已经快变成臭水沟了。但更让人担心的是小区的安全隐患。最近一段时间已经有两个业主被入室盗窃。如果小区能安个大门,出入必须刷卡,同时每个单元的安全门都能修好的话,还会发生这种事情么!!

我家门前的安全门,我不知道坏了是否有一年了吧,多次电话物业,荏苒没有修好。小区南面的小门被一把锁锁住了,但是上坡处还有一个该安门的地方居然用大石头挡住了,放个警卫在那里,但是无论是业主还是什么人仍然能自由进出,无论从美观还是安全方面讲,都不能让人满意。

其实我也不用多说了,一个高级住宅小区被物业管理成这样,我只能说他们根本不懂得管理!每个人都有自己心中的不满,希望大家能联合起来。如果他们总是不能让我们满意,我们就把他们踢出小区!
发表于2009-09-08

我们也是深受其害!这个破物业。买这个楼盘后悔死了。太差了。顶!!!!!

发表于2009-09-09
发表于2009-09-13
关注中 .gw-3,d2| 对嘉洲阳光物业不满的业主请进
发表于2009-09-14
发表于2009-09-14
发表于2009-09-14
希望我们小区的业主都能来参与。以后在也不交物业费。。。。。。。。。。。。
发表于2009-09-27

狂顶!

物业费2.4元太高,且没有物价局颁发的收费许可证,收费不合法,我们业主不能交物业费!!!

建议赶快成立业主委员会!维权!!!

发表于2009-09-30

这个物业太差了,地下车库的大门都坏了三个多月了,打过好几次电话也没有人来修。

他妈的物业费收的还挺积极的,真是差劲

同意楼上说的快成立业主委员会,大家一起来维护我们的合法权义

 

发表于2009-10-10
大连市实施《物业管理条例》办法(2009年8月13日大连市人民政府令第105号公布)
第十条...建设单位未提出成立首次业主大会报告的,经百分之二十以上业主提议,可以书面向物业所在地县(市)区房地产主管部门提出成立首次业主大会的报告。符合条件的,房地产主管部门按照前款规定指导组建业主大会筹备组...
建议:业主有人出来牵头,尽快组建嘉洲阳光业主大会筹备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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