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直播口述:金佰晟饭店是如何被福佳逼入死路的

发表于2011-06-16
福佳:大连本地相当霸气的地产集团。西安路地区的大型商场。公司资产上百亿。
本人:三洋集团一个下岗职工。靠抵押了姐姐的房产贷款干了个饭店的普通老百姓。现在每个月的房租依然需要到处筹借的一个普通老百姓。
这本该是两个完全不在一个阶层的两个点。却实实在在的被逼牵扯到了一起。
发表于2011-06-16
20102月份。我从三洋下岗后。一直想做一些事情。因为本人对餐饮这个行业还算了解。朋友还算多一些。所以决定开一家小龙虾餐饮店。最后选址选在了福佳商场。这个看上去还算是正规的地方。毕竟是个知名企业。
还记得签合同那天我从早上10点一直到下午4点。就在那里不停的按手印。实话说合同上到底写了什么,根本没有精力去看。而且看了也毫无意义。因为我们根本没有权利去改。
发表于2011-06-16
这里插一句:有人说这个事情应该去找法律,找媒体。我想告诉大家。如果你和福佳打过交道你可以试试。大连几乎所有的律师都不接我们这个事情。对方一听是福佳就不接了。所有的媒体一听是和福佳有关的事情。也都走开了。因为写了也没有意义。根本不会发表出来。
发表于2011-06-16
签完合同后。我兴高采烈的开始了我的创业之路。可是万万没有想到。就在10天后。福佳后身连续两侧同时动迁。我门前那里成了一个死路。这对于餐饮行业简直如同晴天霹雳一样。我并没有怪福佳为什么明知道动迁也不提前告知我们普通老百姓的行为。
依然靠自己的努力在维持着这个饭店。
发表于2011-06-16
饭店经营的成本无比巨大
1房租:每月28
2水电煤气等:每月8
3员工工资:每月3
其他开销:每月4千。
餐饮的利润只有60%,也就是说每个月的营业额要达到18万才能保本。平均每天要6000.而我那里由于几乎没有任何人经过,每天的营业额只有不到3000元。一个月净损失达到4万多。
发表于2011-06-16
福佳和我们业户签订的协议里有这样一条
10条第6
凡因商户本身原因导致的本协议解除或终止的,商户放弃剩余租金作为违约金。不得要求返还。同时商户应当承担所租用店铺每平方米1000元的违约金。该违约金可直接于商户已缴纳的保证金抵扣。
发表于2011-06-16
根据上述条款。也就是说我要不选择给福佳36万不干。要么就是每个月继续干,一个月亏损4万。直到挺到饭店合同结束。
我不知道大家会选择哪个。我肯定会选择继续坚持。也许曙光就在前头。
发表于2011-06-16

高额的亏损很快就让我的资金出现了问题。一面要还银行的贷款,否则姐姐的房子就要被抵押出去。所以我到处借钱。很感谢那些在此期间帮助我的朋友。他们知道这个饭店像一个无底洞一样。依然义无反顾的帮助我。
我年迈的父母为了替我换钱。把他们自己住的房子也卖了。

发表于2011-06-16
到去年底11月份由于饭店开放每天的亏损会更多。所以被逼无奈。只好暂时把员工都放假回家。由于合同规定。只好自己一个人月月交着28的房租(因为如果不干要交31万)。在这里坚持。然后再到处借钱想办法坚持过去。
发表于2011-06-16
今年的3月份。经过了一个季度的准备。从朋友那里又借到了一些钱。把饭店又算继续支撑了起来。因为只要饭店还经营就还是有希望。我还就有希望还上借的这些钱。而且再坚持半年对面的楼就可以竣工了。门前的环境就会好起来。
所以我就继续咬牙坚持着。
去过福佳后身的人都知道。那里的客流一天都不超过300人经过。都不如正面一分钟经过的人多。所以客人几乎都是回头客。朋友。福佳的住户。到现在我都一直很感谢他们对我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