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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大家来看看市政府下属机构的恶劣行经!

发表于2006-11-13
的确我们应该记住这一天:2006年10月28日
地点:凯宾斯基门口
事件:无助的老百姓遭遇星海湾管委会和便衣警察殴打的一天。
其起因只是因为我们想要回我们用血汗钱积攒买下来的现已被非法占用的我们的房子。
天理何在! 法理何在! 正义何在!
整件事情回放:业主们要求进入我们自己房子的大堂内,给凯宾斯基递交一份通知,因为凯宾斯基已经非法暂用我们的房子达到了4个月,按照合同要求我们有权在11月1日收回我们的房子,为了提前让凯宾斯基最准备,我们按照君子的礼仪提前通知他们,但遭到拒绝,我们站在门口也被强行驱赶,我们也忍气吞声了,怕影响你们营业,我们就退到栅栏外的人行道上,静静的看着我们的房子,这也不行,不行也可以,你们就声明一声,让我们离开。我们是老百姓,的确不想闹事,只想通知霸占我们房子的人,通知他们一声,再不给租金,11月1日按照合同我们应收回房子。仅此而已!为什么最后连这个小小的要求也要被剥夺,为什么竟然还对已经60多岁的老军人下黑手,对头发已花白为国家奉献了一生的老大姐下黑手,导致冠心病复发,住进医院,其在国外的子女只能干着急。为什么你们有7,8台摄像机对着我们拍摄,我们的相机和摄像机却要被你们暴力掠夺,甚至被所谓的警察拉走。更无耻地是竟然对一位因看不惯对老人下黑手,看不惯那帮强抢我们的摄像机的行为而出面劝阻的热心青年下死手,一帮人围在这位年轻人周围,一部分人夹住他,一部分人在后面下黑手,甚至他们无耻到下黑手打这位青年的下身,这位青年真是一位热血青年,不但未屈服,在被强行拉上车前,为了保护同样遭受暴力被一群人扔到一辆子弹头的车门口,仰躺着出也出不去,进也进不去,痛苦的喊叫的一位女子时,那位年轻人为了保护她,本用来护头的手死死的抓着车门顶,防止踩着正躺在车门下的女子,这时也不知是星海湾管委会的打手还是便衣警察们的暴力黑手齐刷刷的落在了这位年轻人的头上,眼镜也被打落地,眼睛一片模糊,一堆的拳头落在这位年轻人头上至少足足有2分钟,就是这样这位年轻人手也未松开,死死拽着车顶,直至这位女子爬进车内。在这混乱中,这位年轻人的眼镜早已被打落地,,最后也不知是他们良心发现还是暴力中有一丝恻隐之心,车上他们的一位同伙竟然帮这位年轻人捡起了眼镜还给了这位年轻人,这时又一位年轻女子也被摔进了车内,头朝下,腿朝上,随后车被开走,不知这位年轻人和车上的其他人最后结局会怎样……….。我们全都被震惊了,当时我就在事发现场的旁边,一群人都看见了这一场面,大家全被激努了,真的不敢相信在新社会的天空,在光天化日之下,在风景优美的历史悠久的劳动公园门口,会出现这样的一幕,旁边的五星级瑞士酒店的老外们也见证了这黑暗的一幕。我不知凯宾斯基的住客和老外们住在非法的客房内会作何感想????随后的事情更是匪夷所思,凯宾斯基门口的人行道上连行人都不准经过,剩下的人全部强行赶到一辆车上,强迫大家到所谓的星海湾管委会的临时室去进行退房条件的谈判。顿时凯宾斯基门口连只鸟都不敢飞过,出奇的安静,除了马路上来来往往的车辆。真是岂有此理,我们自己的房子,被强行霸占,不但不给租金,还要强行要求进行谈判退房问题。这是什么道理。不过大家放心,这一切都被一位有心人全程摄录下来,他们虽然有所准备,只准他们摄像,但是我们也不是吃素的,早已被躲在暗处的有心人摄录下来,关键时刻会拿出来作为证据!请不要问是谁,也不要打听,一切都让公正严明的法律来解决这一切。最终一切还会走向正道,虽然过程很艰苦,甚至还有流血事件(前期一位业主被一群人围攻,最后头流血不止),但是邪始终不压正,这时千古不变的道理!
最想不明白的:为什么警察不穿警服要穿便衣,混肴在那帮打手群中,让老百姓分不清警匪,为什么便衣警察在驱赶群众时,不出示你们的身份证明,你们到底在怕什么?
发表于2006-11-13
苍天啊!公理何在!
你让我们老百姓怎么活呀?!
发表于2006-11-13
录像多复制几份,分发下去,否则小心毁掉,保留证据。
发表于2006-11-14
转载
如此收费于法无据 

本报记者阎永纬 

辽宁大连星海湾广场的美景使人陶醉,但冷不防就可能遭遇的乱收费却常常破坏人的好心情。 

正在辽宁大连拍片的本报影视就遭遇了乱收费,而且乱收费者顽固,宣传部门出面协调、物价部门出面制止都不行。 

记者了解到,大连星海湾广场是政府兴建的开放式公共场所,不收费,主要景观资源是大海、绿地、青山和雕塑、建筑等。近日本报影视拟在该广场进行两天拍摄活动,并承诺不清场地,不影响交通,还承诺如果因拍摄活动造成该广场的管理成本提升将支付费用。但负责开发管理该广场的大连星海湾管理的工作人员却称要收场地租赁费,每天1万元。 

大连市委宣传部干部谭云峰受指派协调此事。他打电话给大连星海湾管理主任林浩,得到的回答是,收费是物业公司的事,他可以帮助说说情。而记者和老谭按照要求与该广场物业公司经营管理部工作人员余中连接洽,得到的回答仍然是要收场地租赁费。记者请他出示政府批准收费的手续,对方却称正在办理过程中。 

8月27日下午,记者向大连市物价局咨询,收费处处长刘玉玲说,他们未接到有关该广场所称的这种收费的申请,就是申请了也不会批准。刘处长还给星海湾管理打电话,要求制止这一未经批准的收费行为。但此后余中连还是坚持收费,而且收费的标准任凭嘴说。记者与他有如下对话: 

“两天收个万八千块钱。” 

“到底多少钱?” 

“两天一万块。” 

“收费名称?” 

“场地租赁费。” 

“租的是什么场地?” 

“星海湾广场啊。” 

大连市物价检查所室主任宋维家介绍说,近年来,大连星海湾广场违反价格法的现象时有发生,已引起游客反感。该广场物业公司曾经向前来游玩的打的者索要两元停车费;按规定,该广场应当设免费公厕却一直未设,而收费厕所收费高达1元。因此,物价部门曾多次对其处罚,最高一次罚款2万元。 

29日下午,记者正在星海湾管理室采访一位工作人员,一位矮个男人进来要求检查记者身份。记者出示证件后询问对方身份,但遭到拒绝,在场的工作人员也拒绝介绍。当记者向其介绍物价局的意见后又遭斥责。记者拿出录音机,对方蛮横地斥责说:“谁同意你录音了?不准录音!”并命令身边工作人员说:“给我收下它!”记者分辩:“如果是林主任能这样蛮横吗?”对方坐在椅子上喊:“我就是林主任!” 

接受采访的律师说,如果物业公司提供了有偿服务而不是租赁公共资源,可以收费,但双方应当达成协议,问题是是否提供了服务;如果该广场天天有摄制组到该地拍摄,将扩大该广场和大连的影响,片子播映后还有广告的效应,绝对是件大好事。 

(本报大连8月29日电)
发表于2006-11-14
这就是星海管委会的真实嘴脸!披着羊皮的狼!!!!!!
发表于2006-11-14
人人喊打披着羊皮的狼!打死他!打死他!
发表于2006-11-14
发表于2006-11-14
可耻,可恶,可恨!
发表于2006-11-14
发表于2006-11-15
老百姓只有默默的承受这一切,我们是弱势群体呀,我们没有人权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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