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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快去申请仲裁,有人已经立案拉!

发表于2006-11-03
关于返租协议,本人照合同规定申请仲裁,现已经立案,地址在西岗区西安街3号。不给我房子,就是继续租我的房子,要交租金。如果提解约,要交违约金!!!
电话83699061,有位姓刘的同志接待。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发表于2006-11-03
对不起,忘了,上面的话是引用某位业主的留言!
发表于2006-11-03
你去的是什么单位,电话是哪个单位的吗?需要什么资料?谢谢搂主
发表于2006-11-03
彩叶,听你的等一等,支持你
发表于2006-11-03
仲裁和打官司有什么区别吗?上次打官司我彻底对法院失望了,再说打了也无法执行啊.老百姓只能听天由明了.老师告诉过俺,当你改变不了社会,你就的适应它,难道就这样饮泣吞声吗?
发表于2006-11-05
某国(因为对该国反感,不愿提起名字),在对华经商指引上,强烈建议商人不要在中国打官司
后来,我和法院打过几次交道,彻底明白了一个道理:衙门口朝南开,有理无钱(权)莫进来
发表于2006-11-05
法院的人亲口说的:“以事实为依据,以法院为准绳”
10年前的事情,寒到现在~~~
发表于2006-11-07
不要只一味等待,我们自己要行动,拿起电话问问,一切都很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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