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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大连天兴罗斯福不守诚信

发表于2006-02-16

天兴罗斯福是通过大连市政府招标后所承建的重点工程,我们作为市民对政府信任。于是2004年我们在大连商业城有限公司分别购买了面积不等的商品住宅。2004年4月与大连商业城有限公司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经买卖双方于合同中约定: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会使用后90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买受人交付购房款的0.03%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我们于2005年5月正式入住天兴罗斯福,按合同规定入住后90日内,卖方应无条件为买方出据办理房屋权属证书,而时至今,出卖方以各种理由拖延时间,不履行当时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业主入住后,对房屋的质量和装修问题极为不满。是装修和煤气供给,当初出卖方售房时对买方承诺建成后的房屋与样板间的标准一样,而业主入住后发现房屋的质量和装修与当初出卖方对我们的承诺有所不同。业主在入住前已把一切费用全部交齐,然而,新年即将来临,煤气问题则是业主们的最大困扰,多次询问物业而答复是煤气公司不给供气,业主们虽然住上了“好房子”确吃不上热饭。
而且还有一大部分业主为了能在大连落上户口不惜花大价钱购买天兴罗斯福的房屋,有的业主想为孩子在高考之前落上大连户口,有的业主需要户口出国深造或要与国外公司进行业务往来,有的业主还急等户口寻找工作……我们与出卖方多次协商要求办理《房屋权证书》,可出卖方一再拖延让业主们等到2005年末,而业主们去寻问时出卖方又推托到2006年1月15日并且出卖方为业主出示了一份书面证明,然而到期业主们向出卖方索取时,出卖方无法兑现,声称两日后一定交出办理房产证的全部手续,现在日期已至,他们又以同样的借口告诉我们还要再等。一次又一次的失信,让我们看不到希望,而找政府相关部门,结果都是推托。
发表于2006-02-18
罗斯福资金有问题吧。听说现在银行和他们的关系紧张。
发表于2006-02-24
大家天天打电话骚扰KFS,最好登门骚扰!!!
发表于2010-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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