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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校控制在3-5个内 防止品牌学校“被稀释”

发表于2021-03-25
【分校控制在3-5个内 防止品牌学校“被稀释”!辽宁发布教育集团化意见】《意见》要求①以优质学校为核心校的教育集团内部,分校控制在3至5个以内,有条件的可根据实际适当增加1至2个,避免盲目扩张,防止出现集团规模过大导致办学质量滑坡。②单一法人教育集团设总校长,赋予其管理权限,实现集团内部管理一体化、课程教学一体化、教学发展一体化、考核评价一体化。③充分发挥教育集团的品牌影响力和文化辐射力,防止品牌学校“被稀释”和文化构建“同质化”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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