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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大连停车位可单独发放不动产权利证书

发表于2016-07-17
大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的信息显示,自今年9月1日起,大连市的停车位可作为基本单元予以权属登记,单独发放不动产权利证书。
发表于2016-07-17

大连市政府厅近日印发的《大连市停车位登记暂行办法》规定,停车位可作为基本单元予以权属登记,单独发放不动产权利证书,但这些停车位须符合相关条件,包括在建筑规划范围内经规划批准建设,界址明确,能够独立使用,已办理土地初始登记且已缴纳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等,但地面及机械式立体停车位不含在内。

发表于2016-07-17

“停车位与家用厨房、卧室一样,是房屋使用功能的一部分,规范停车位权属登记工作,有利于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大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市场处处长郭春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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