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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谁说新落户政策无魅力?其实品质+政策才是王道!

发表于2014-03-25
引用:天外飞金在2014-03-24 11:56:07写道:
21楼

第二十一条 经批准在我市定居的华侨和港澳台同胞,可以在合法稳定住所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第二十二条 原系我市常住户口的退学人员、退役运动员、刑满释放人员,可以在原户籍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第二十三条 按政策规定可以回原户籍地落户的我市生源毕业生或出国回归人员,可以在原户籍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第二十四条 符合国务院、中央军委以及省、市政府等有关落户规定的复转退伍军人、随军家属、军休干....

 艾玛,这个都没用,说的好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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