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
/1页

主题:婚前置业成潮流,小伙伴们都给自己挣一套房子吧!

发表于2014-03-21

春暖花开的时节,很多有情人也准备步入婚姻的殿堂,我的小伙伴都开始进入结婚大军,我的份子钱呀~~~~~

可是,也有很多人因为种种原因,不能相守。说到这里我想起了前几年一直很火的《蜗居》到最近都很热的《离婚前规则》,这两个人在一起,不仅仅是两个家的融合,其中牵扯的还有一个房子。房子一直都是一桩婚姻中不可规避的问题,尤其自新婚姻法实施后,婚前置业更是成为潮流!

这新婚姻法还是很震撼的,大家一起看看吧。

1.不管婚前婚后,如果由父母出资买的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则认定为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配。

3.婚前买的房子,婚后房子的升值部分与配偶无关。

4.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如果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时应考虑对方还贷部分进行补偿。

5.男方婚前买了房,婚后他擅自将房子卖掉,如果他的妻子想追回该房屋,法院不予支持。

6.婚后夫妻以共同财产参与购买一方父母房改房时,离婚后该房子属于一方个人财产,不参与财产分割。

天雷轰轰有木有!完全惊呆了有木有!为了自己以后的生活,我要自强不息,我要坚持梦想,我要努力工作,我要自己买房!哈哈~悦丽海湾格调精装臻品户型,我的最爱!!!!亲们也加油,给自己一套房哈!







查看更多精彩图片>>

发表于2014-03-24

新婚姻法真是天雷轰轰!简直不能直视~·~

发表于2014-03-24

这年头真心啥都不能信,只能信房子了 。。。

发表于2014-03-24
引用:天外飞金在2014-03-24 09:54:27写道:
3楼

这年头真心啥都不能信,只能信房子了 。。。

 额,信房子没错,但是也得是好房子,一手烂尾房也不行啊!

发表于2014-03-24

额,同意楼上!

发表于2014-03-24
引用:搜房网友(过客)在2014-03-24 09:48:59写道:
2楼

新婚姻法真是天雷轰轰!简直不能直视~·~

 哈哈!还是相信自己靠谱

发表于2014-03-24
引用:天外飞金在2014-03-24 09:54:27写道:
3楼

这年头真心啥都不能信,只能信房子了 。。。

 房子也不能信了现在,都降价了

上一页|1|
/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