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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大连5年内四类人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

发表于2012-12-23

在今年年初召开的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上,市人大代表张忠贵向大会提交了《关于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的有关建议》。该建议被列为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2012年重点督办建议,得到市政府有关部门的认真办理和落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答复表示,在“十二五”规划期内,大连市将逐步建立起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主的住房保障体系。

建议

保障性住房选址不能远离市区

张忠贵代表说,市政府近年来把保障性住房建设摆到了重要日程,建设计划正在落实。为做好这项工作,他建议相关部门制定保障性住房建设办法。以政府为主导,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在政策、资金方面给予支持。

同时,建立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政策体系。界定保障性住房的内容,出台公租房建设、装饰装修标准;公租房管理办法等法规。

以保障按计划进行建设,按保障标准公开公正进行分配,严禁转租牟利,建立廉租房退出机制。

此外,要保证保障性住房的选址不能远离市区,特别是廉租房要与商品住宅小区混居,让居者享受到市民同样的配套,同样的环境,同样的服务。

成效 多渠道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在答复中表示,自2011年起,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在全市范围内大规模开展,公共租赁住房成为本市未来主要的住房保障措施。 2011年,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规模为3.5万套、135万平方米。其中,由市本级财力投资建设20万平方米,利用公积金建设30万平方米,甘井子区、金州新区、高新园区各建设10万平方米,保税区建设5万平方米,在商品房开发项目中配建20万平方米,在企业自建自用的职工住宅中建设30万平方米。目前,泉水B区7802套公租房竣工交付。

在今年2.8万套保障性住房指标任务中,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计划在普通商品房小区由开发商配建的有1000套,通过旧区改造项目安置2500户,由大化集团、染化集团、石化公司等多家大型国有企业承担在自有土地上建设经济适用房5000套等等,以多渠道通过社会力量解决本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

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表示,今年,市政府还通过财政投资长期租赁6000套公租房,提供给符合公租房条件的家庭居住。而且进一步扩大廉租住房保障对象范围,对租住公有住房的低保家庭在保障面积范围内适当给予补贴,以减少他们的住房支出,保障他们的生活水平。

通过在普通商品房小区配建、动迁安置、长期租赁等做法,建立多层次居民混合居住的小区,使租房群众享受到与其他市民同样的环境、服务和配套,而且保障对象可以根据家庭就学、就业和生活习惯等需求,灵活地选择居住地。记者齐芳芳

无房户、新毕业大学生享公租房待遇

在加紧实施保障房建设的同时,为建立健全公租房政策体系,按照市领导有关要求,2010年初起,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着手研究起草《大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现已经市政府批准实施。

随着本市保障性住房规模不断扩大,保障房管理难问题逐步显现,尤其是保障房的准入、分配和退出机制,逐渐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 点。保障房的管理工作现已成为各城市住房保障工作新的课题。目前,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制定配套了 《大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细则》对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条件、申请审核程序、保障方式、租金标准以及腾退机制和处理罚则都有明确的规定,以保证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的合理有效使用,使真正困难的群众优先享受到公共住房的政策照顾。

据悉,在“十二五”规划期内,大连市将逐步建立起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主的住房保障体系,将具有大连市城市户口的无房户、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参加工作的大学毕业生以及外来务工人员均纳入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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