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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商品房必须明码实价,又被雷到了

发表于2011-03-22
引用:淼茫 在2011-3-22 15:47:04写道:原帖
另外 为了抬高房价而在房屋的正常面积之外的”赠送面积“也该是严查严打之列
 
赠送面积本身就是不被产权证认可的,换言之,若干年后要是拆迁,这些赠送面积都是不算在补偿范围之内的
发表于2011-03-22
引用:哥会让你永远沉默的 在2011-3-22 15:50:44写道:原帖
扯淡的规定!
 
这个其实有点理解偏差吧,现在市场的农副产品还说就呢,况且是房子这些东西,1期和2期的价格难免会有个跨度或者是多多少少有涨幅  
发表于2011-03-22
引用:拉苏维奥斯 在2011-3-22 15:51:40写道:原帖
赠送面积本身就是不被产权证认可的,换言之,若干年后要是拆迁,这些赠送面积都是不算在补偿范围之内的
 
 反正都是白送的,还要啥自行车啊!
发表于2011-03-22
此贴明天首页推荐,看看网友对此事持何种态度吧
发表于2011-03-22
上面是网上的原文,大家好好研究一下吧
发表于2011-03-22
引用:哥会让你永远沉默的 在2011-3-22 15:53:44写道:原帖
反正都是白送的,还要啥自行车啊!
 
此言差矣啊,你见过哪个开发商白送你面积呢?到最后还不都是分摊到房价里了
发表于2011-03-23
上坟烧报纸
发表于2012-08-28
就像我在商场里买鞋一样,能讲的,就给大打折,不能讲的,就按原价买呗!我就成功过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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