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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70年的产权怎么理解?70年到了会怎么样?

发表于2013-11-18

不知道中国只有地奴和房奴,结果是以“地主价”买房以“地奴价”卖房


一、不存在70年后自动免费续期的问题

1、土地使用权是以每35年“中途添加35年”的形式给予续期,所以不存在70年后土地使用权续期的问题

目前买入的新房,到拆迁时,新的房产证上的土地使用权不得不写70年。商品房是按照50年使用年限来设计的 + 为拆迁留下20年的时间 = 任何新房的产权证统一写70年。这是明规则,这是约定俗成。表面上是政俯给你20年的“面包”,其实是房产税的套牢期,以防今后房主放弃老房子让政俯来处理建筑垃圾。

你房东不愿意写35年的土地使用权。房龄35年拆迁,老房子剩下35年(50%)的土地使用权,如果拆迁补偿到的新房如实写35年,从价值上看,拆迁10套补偿到5套,实际上就变成2.5套,你愿意吗?土地使用权如实写35年,到下一次拆迁,你的土地使用权归零,存在土地被收回的风险,你愿意吗?

地方政俯不愿意写35年的土地使用权。房龄35年拆迁,有35年(50%)的土地使用权转移到地方政俯手里,他们会将它作为交换的筹码,房东无偿获得35年的土地使用权,不得不默认土地拍卖,于是政俯顺利获得新一轮35年的土地出让金。房东也顺利获得写明70年土地使用权的新的房产证。于是,新房的产权证70年 = 拆迁时剩下35年土地使用权 + 拆迁时增多35年的土地使用权。

于是,每一次拆迁,土地都要经过拍卖,房东的房产证都增多35年的土地使用权。说明土地使用权是以每35年“中途添加35年”的形式给予续期,所以不存在70年后土地使用权自动免费续期的问题。

一切都神不知鬼不觉,都做得天衣无缝,妙哉啊,妙哉。95%的人看不懂这样的“英模”,所以许多人错误地理解为70年里不需要再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甚至寄希望于70年后土地使用权自动免费续期。


2、“70年之后续期”的前提条件是【房龄71年时房子还没有拆迁】,是【房龄70年时土地还在你的屁股底下】。 在中国,住房按照50年设计,唯利是图的开发商在排队买房、先交钱再看房的情况下,偷工减料是不言而喻的。今后的住房寿命难以超过35年。超过35年的海沙房,你敢住吗?超过35年的海沙房,租得出去吗?超过35年的海沙房,银行敢抵押贷款吗?

3、 “70年之后续期”是“假定”你现在这个商品房能够居住“70 + Y年”,可以“自动续期”Y年。可是,房东对住房只拥有70年的土地使用权,正俯可以随意拆迁,于是陈大哥屁股底下那块土地……35年后是王二的房子……70年后是张三的房子……100年后是李四的房子,说明根本就不存在70年后无偿续期的问题,说明陈大哥、王二、张三、李四都只是一个租地者,都只拥有越来越少的拆迁价值。房龄35年之前要么“被拆迁”了,要么“自己滚出来”了。第71年时你的房子在哪里?哪里还有神马可笑的无中生有的70年之后自动免费续期的问题?用屁股想想吧。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4、“土地使用权续期”的前提条件是土地使用权年限已经归零。1995年施行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年限届满后,土地使用者可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准予续期的,重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说明“土地使用权续期”的前提条件是土地使用权年限已经届满,即年限已经归零。可是,每次拆迁,房东领到的新的产权证写的都是70年,永远不会遇到土地使用权年限归零的情况。

5、 “要求70年后土地使用权自动免费续期”的想法是,70年+70年……的土地使用权 = 永远拥有土地所有权。可是,你买一次飞机票不可能永远免费坐飞机。政府都不是永久的,怎么会有永久的土地使用权。即使政府是永久的,根据有限政府原则,官员的职位是有限期的,政府的权利是有期限的。历代皇帝对土地的永久所有权也只是黄粱美梦。故宫还是朱元璋家的吗?

发表于2013-11-18

不清楚情况的抓紧看看哇

发表于2013-11-19

不可能有70年到期了还没有拆迁吧, 如果真这样的话,到底你买房子的地块有多次?

发表于2013-11-19

应该正常人一辈子都不会有这个经历,所以千万不要太担心。

发表于2013-11-20
引用:人民路de和尚在2013-11-19 10:24:23写道:
5楼

应该正常人一辈子都不会有这个经历,所以千万不要太担心。

 有备无患么

发表于2013-11-20

我觉得更应该考虑的是,40年产权的房子到期的事儿

发表于2013-11-21
引用:揭开回忆才知在2013-11-20 09:51:08写道:
7楼

我觉得更应该考虑的是,40年产权的房子到期的事儿

 40年也坚持不到就拆迁,跟70年的应该没什么差别

发表于2013-11-21

别把房子充公了就好了!!!!!!!!

发表于2013-11-25

到时候就是续产权呗

发表于2013-11-25
引用:鲜卑女在2013-11-21 15:49:59写道:
9楼

别把房子充公了就好了!!!!!!!!

 变相充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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