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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20120308)业主的房屋是否曾经有过被抵押经历的推断方法详述

发表于2012-03-08

(20120308)业主的房屋是否曾经有过被抵押经历的推断方法详述

 

        各位,自从上周我贴出了“业主的房屋是否处于被抵押状态的查询方法详细说明”后,有不少业主问我说她们的房子目前是正常状态,但以前有过一段时间没有正式备案(淡蓝色皮)合同或者拿的是草签合同,询问我如何判断自己房子是否被抵押过。更有个吉林的五期女业主说因为没有合同也不知道自己的地址门牌号,没法查控销表了,问我没有合同怎么办。当然是找开发商索要正本合同了啊!她没有合同我哪知道怎么办啊,我又不是她女婿^_^

        鉴于有不少业主对自己的房产是否曾经被抵押过也比较关心,所以这次我在本论坛详细说明一下如何推断。

 

在出现如下几种情况下,您的房产可能(不是肯定)遭遇过抵押:

  1. 一次性付款,曾经有超过2个月时间手里没有合同和付款发飘,只有开发商开具的白条,或一直没有合同。
  2. 一次性付款,曾经有超过3个月时间手里没有正式备案(淡蓝色皮)合同,而是和开发商签的临时合同(白皮),或一直是临时合同。
  3. 一次性付款,买房时售楼员告知了您,您的房子在一段时间内办理不了产权,但不耽误居住。
  4. 贷款购房,曾经有超过3个月时间手里没有正式合同或持有临时合同,银行发放贷款的时间超3个月及其以上,贷款发放之后更换的正式合同。
  5. 一次性付款或贷款购房,有3个月时间手里没有正式合同或持有临时合同,当更换为正式合同后,正式合同上最后一页的签的日期不是付款买房的日期而是签订合同的日期,中间有3个月以上的时间差。

通常情况下,如上几种情况说明您的房子可能曾经被抵押给银行了。

发表于2012-03-08
答疑邮箱。

@163.com">dizhonghai_weiquan@163.com


发表于2012-03-14

由业主来问如果自己的房子遭遇过或正在遭遇抵押,对自己有什么弊端。

我们所谓的抵押,指的是开发商把房子作为贷款担保抵押给了向开发商发放贷款的银行,开发商抵押自己的未售房产给银行作为担保是正常的,而开发商把业主已购的房子抵押给了银行属于一种恶意行为。

 

主要的弊端有:

  1. 抵押期内不能办理产权,由于产权办理时间拖延,导致了该房产在免除高额的营业税的前提下进行二次交易的时间也随之拖延。
  2. 如果抵押期内开发商资金链断裂,不能按期还清银行的贷款,银行则要收回房子,即您的房子不属于您的。
  3. 业主们为了购置房产所付出的款额的时间和房子的所属权转移到业主身上的时间存在时间差,在这个时间内相当于开发商使用了业主的钱,而产生的利息没有返给业主,而是自己留下了,相当于开发商侵占了数月的业主所付房款(全款或者首付款)的利息.

 

目前,我能想到的就这么多了。

发表于2012-03-14
无德的开发商还有可能一房两卖甚至多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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