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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大连开展违建整治行动 15日内自拆违建违者罚款

发表于2012-06-19
本月15日大连市政府发布《关于开展清理违法建设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决定从即日起至10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清理违法建设专项整治行动。

通告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清理违法建设专项整治行动的重点为: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高新园区城区内未经批准,擅自在主干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以及依附于楼体或楼顶的违法建设。

二、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违法建设的单位或个人必须自行拆除。逾期未自行拆除的,将依法予以强制拆除并处以罚款。

三、对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以及对执法和举报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欢迎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整治行动,并对整治行动给予、支持和监督。

发表于2012-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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