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住建部:住房限购不得已,信息系统完善后将取消
- 发表于2011-10-28
姜伟新在回答委员询问时表示,从制度上和方向上,对住房保障应该是以廉租住房为主和货币补贴为主,这样可以避免很多不必要的问题产生。“就像有委员说的,有些享受了补贴的人比那些靠自己努力打拼的人住房条件还要好。我们初步设想,两三年以后,恐怕就要逐步转到货币补贴为主。”
- 发表于2011-10-28
针对委员提出的经适房能上市交易所产生的问题,姜伟新明确表示,公租房从国家政策制度规定上是不允许卖的。“公租就是租,不能卖,但是现在有些地方由于资金周转的问题,把一部分租的房子也卖了,这是不符合国务院有关规定的。”
- 发表于2011-10-28
- 发表于2011-10-28
姜伟新透露,明年准备对“十二五”期间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数量、质量,特别是数量进行中期评估,根据评估的结果来确定“3600万套”的原定规划数量是不是要进行调整。
- 发表于2011-10-28
住建部副部长齐骥在回答询问时表示,住建部正在积极联合各个部门,研究修订公积金条例,放开个人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住房租金的规定,“但必须是房租已经占了收入的一定比例以上才允许提取公积金。”
- 发表于2011-10-28
“寻租”空间能不能消除?
委员:怎么样确保真正做到保障房分配的公正公平,防止新的分配不公?
住建部副部长齐骥:目前我们认为,造成分配不公,更大的缺失是在立法层面。下一步主要有四个方面工作要做:一是关于住房保障制度的公开问题,包括保障条件、保障计划、分配程序、分配结果都要公开。二要严格审核程序,完善退出机制。三是健全纠错机制。四是处罚违规违纪公职人员,特别严重的还要移交司法。
- 发表于2011-10-28
委员:政策允不允许单位利用自用土地,为无房户自行建设、分配住房?
齐骥:2007年,《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规定,远离城市的独立工矿区和住房困难户较多的企业,可以利用自用土地,在符合城市规划的前提下建造住宅。这种企业建的住宅是按经适房政策销售给本企业职工,多余的由政府统一向符合经适房购买条件的家庭出售,或以成本价收购后用作廉租房。现在,这个规定仍在执行。
- 发表于2011-10-28
- 发表于2011-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