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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不缴物业费,法院告你!

发表于2012-12-01

不缴物业费者,法院告你!并收缴滞纳金。

这人要是不要脸了,啥事都干得出来。

去吧,求你了,告吧,告完的事情也都解决了!

不用谢了!

发表于2012-12-02
帮顶下 ​
发表于2012-12-02

正源物业都混到这份了,悲哀!

奉劝一句:“滚吧”!别再吭爹啦!

也不知道业主委员会那些吃干饭的干啥去了?

占着人位不办人事!

发表于2013-03-23
  • 垃圾物业,什么都不管只管收钱,亲眼看看你就知道我说的是不是瞎话。
    还有会馆旁的洗车场占道经营,连道边的停车位都占上了就连楼边的消防紧急通道也占上了,装他们的破轮胎,路过小区的人天天能看到,试问物业的就看不到吗?一旦失火出现火灾我们的安全何在,岂不是拿我们的生命当儿戏吧?
    我买了这的房都后悔,这的房子3年没涨过,不掉价就偷着乐吧,敬告还没买房的朋友一定要三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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