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社区委员会的办理负责单位
- 发表于2010-11-25
- 发表于2010-11-25
引用:hntdabenlv 在2010-11-25 17:13:21写道:原帖
大哥 我弱弱的问一下:
现在开发商 给街道办无偿的办公地点 已经是潜规则啦!
给街道办的房子 是中海无偿给的吗?
是不是不是无偿的?街道办不愿意啦?
有房子了 街道办 都不成立社区 是不是有啥内幕啊?
谁知道 能公告一下吗?
现在开发商 给街道办无偿的办公地点 已经是潜规则啦!
给街道办的房子 是中海无偿给的吗?
是不是不是无偿的?街道办不愿意啦?
有房子了 街道办 都不成立社区 是不是有啥内幕啊?
谁知道 能公告一下吗?
- 发表于2010-11-25
一天不成立社区,我们住在华庭的业主就还是理论上的黑户口
- 发表于2010-11-25
咱们能投票选举吗?
对市领导甚至区领导我们的选票不起作用。但是社区的小领导们,我们可以投票选举吧?!这才是身边的民主。
民主国家的议员们,很多都是从社区里一步一步地走上去的。
对市领导甚至区领导我们的选票不起作用。但是社区的小领导们,我们可以投票选举吧?!这才是身边的民主。
民主国家的议员们,很多都是从社区里一步一步地走上去的。
“要切实推进凌工委、凌海委、小二委、绘春社区和圣岛社区用房问题的解决。进一步加快新建小区社区居委会建设工作。力争年内解决凌水区域内行政管理空白区问题。
要把解决弃管小区问题列入到重要工作日程,俗话讲,安居乐业,安居才能乐业,栾金村对小区房屋的修缮给我们做出了榜样。特别是理工园和新新园,必须拿出切实可行的措施,使问题得到尽快的解决。”
看看这个网页的这段话,建立社区必须得让 中海 去和 凌水街道办 去协调的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