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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大连部分楼盘惊现供暖霸王条款 住户申请停供

发表于2012-11-09

又到了冬季供暖期,大连却出现了咄咄怪事:住户申请停止供暖,必须要有邻居的签字,不然想停也停不成,供暖 费要照缴;住户想缴供暖费,必须先写“温度不达标不退费”的保证书,否则想缴费也不行,暖气也会停供。日前,本报记者接到了多起关于大连部分供热企业设立 霸王条款的投诉,消费者对此只能被迫接受。

“我家想停供为什么要邻居签字”10月15日,家住大连庄河的李先生非常气愤地给本报记者打来电话,投诉供 热单位“想停供必须邻居签字”的霸王条款。李先生说,他和老伴今年要到在深圳定居的女儿家过冬,房子不住人,供暖也没什么用,因此想办理停供。可是,当他 按照相关要求带着身份证、房产证到供热公司办理停供手续时,却被告知“想要停供必须征得楼上、楼下两户邻居的签字,同意你家停供,才能办理停供手续”。

发表于2012-11-09

李先生和老伴去找楼上的邻居签字,虽然被人抢白了一顿,但好歹是把字签了。可是,楼下住户已经把房子租出去了,租户早出晚归,老俩口找了好几次才要到房东的电话。“打电话过去才得知房东早搬到别的地方了,一个季度才回来收一次房租,让我们上哪儿找去?”李先生说。

据李先生介绍,《大连市供热用热条例》规定,业主每年须在10月20日前到所在供热单位办理停供手续,签订暂停供(用)热协议。如今,规定的日期已经过去,李先生今年冬天即便不住在这里,也只能全额缴纳供暖费。

发表于2012-11-09
想缴费必须先写不追究责任的保证书”

近日,大连锦华北园和锦华中园(小区网 论坛)4栋楼的居民遇到这样一件闹心事:要想缴纳供暖费,必须先在一份保证书上签字,同意“温度不达标不退费”。记者调查发现,这4栋楼由于某些原因半数 以上的居民都已经搬离,有的居民家左邻右舍、楼上楼下都无人居住,供暖企业认为这4栋楼供暖后很可能会出现温度不达标的现象,因此规定业主若想缴供暖费、 正常供暖,必须先签保证书。“我想去缴费,供暖公司说必须先签保证书,否则就不收钱,这也太气人了。”锦华北园106号楼的一位女士告诉记者,她家里有 17个月大的孩子,若供暖温度不达标,冻坏了孩子可怎么办。

10月22日,记者来到负责这4栋楼供暖的大连锦绣供热有限责任公司,在2楼的缴费窗口旁看到一份情况说明:“因不具备供热条件而供暖,已经给本单位造成很大的经济损失,因此,对室内温度不达标的住户本单位不予退费,望谅解!”

发表于2012-11-09

“出现这样的状况我们也没办法。”大连锦绣供热有限责任公司一位负责人表示,这4栋楼半数以上的住户已经搬走,有的住户左右邻居、楼上楼下都没有人住,供暖时,因为四周都是空房子,必然会让热量传导发散出去,致使供热居民家温度降低。

“我们在今年8月就向市供热办汇报了情况,希望不对锦华中园86号楼、锦华北园108号楼供热,另外对锦华 北园104号楼、106号楼温度不达标的住户不退费。但是,市供热办要求我们继续供热,我们很无奈,只得贴出情况说明,让住户签保证书。”该负责人告诉记 者,若是按正常供热,这4栋楼的温度可能会不达标;若是为了让“半空楼”达到18℃,就得多烧煤,一些居民家的温度可能会高达20℃以上,感觉非常不舒 服,供热企业还增加了成本。

发表于2012-11-09

停供住户多导致正常用热户室温难达标

记者致电大连庄河集中供热办公室,其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按照规定,过了两年供热设施质保期的房子都可以办理 停供手续。对于李先生的遭遇,这位工作人员解释称:“的确存在部分供热企业要求申请停供户须提供邻居同意证明的现象,主要是因为每年都会有大量因停供影响 周围邻居家供热质量的投诉,所以供暖企业希望通过这种办法对其规范管理。这些都是企业自己的规定,作为供热主管部门,我们并不允许。”“其实,供热单位也 有说不尽的苦衷,供暖期前,大批住户申请停供,常导致相邻的正常用热户室温不达标,因而产生大量投诉。”大连市供热办的工作人员表示,“虽然大量用户办理 了停供,但系统的运行成本并不会因此而降低,反而会因为没有收到这部分供暖费,而导致成本增加。”据介绍,2012年大连约有12万户居民办理了停供手 续,与去年基本持平,是2007年的4倍多,随着停供用户的增多,有关供暖质量的投诉大幅激增。

针对大连锦华北园和锦华中园的情况,10月22日,大连市供热办一位负责人向记者表示,他们将对此进行调查,并将会同相关部门共同商量解决好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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