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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如果因为买房没好好看合同白扔钱真是不值当

发表于2015-03-18

 为什么今天想和大家说说买房子签合同的事情,就是因为我一个朋友在这里买了房子,但是后来觉得这个地方实在是交通不方便,配套也跟不上,就不太想买这里,然后就抱着孩子来退款,结果呢?就是开发商不给退钱,说合同上怎么怎么的,然后巴拉巴拉一顿讲啊,就为这个事情朋友还白扔了几万块钱,为了大家买房少吃亏,也给大家提个醒:


 大家买房都得盯上一个楼盘看好久,几经斟酌后,终于做了这个决定——购房!购房就得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一般情况下,售楼人员会递给客户一份拟好的合同,合同会有许多空白的地方,有些地方是有待双方确定后注入相关内容的,而有些选择性填写处可能还空着。  


    这时,购房者往往以为该说的都已注明了,合同就算是完成了,殊不知就是这些空白处为开发商日后购房合同陷阱提供了条件。  


    比如,标准合同第十五条迟延办理产权证的,违约金每日按已付房款的万分之三计算,但您一不留神,售楼人员便将此条款设计成按购房全款的万分之三承担违约责任。前不久我们从报上看到过这样的购房合同陷阱案例:迟延办证一年多,只赔付96元。或者在不能按时办理好时,干脆让购房人退房。 


    购房合同陷阱还有的合同中写明的违约条款表面上貌似公平,实际不公平。例如:约定任何一方解除购房合同都要支付总房款40%的违约金。这实际上只是限制购房人,开发商自己一般不可能将卖出去的房子再收回不卖。


    所以大家一定要在签合同前做好功课,了解一下合同条款,签合同的时候一定要谨慎。

  


发表于2015-03-18
bu帅,您好!您所发的帖子“如果因为买房没好好看合同白扔钱真是不值当”已被设置为精华帖,请再接再厉多发好帖。
发表于2015-04-04

买房之前功课没做好,就当交学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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