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
/1页

主题:小偷示众5小时,合情不合法

发表于2013-08-26

8月23日,武汉,汉阳国信新城小区三期的保安抓获一名小偷后,将小偷吊在墙头示众近5个小时。(8月25日人民网)


小偷也是人,罪犯也有人权,将小偷吊在墙头示众5个小时,已经涉嫌非法拘禁。
从情感上说,小偷可恶。但是,这不是将小偷示众的理由,尤其是在人来人往的地方、长达5个小时的示众,已经对小偷的身体、心理、精神、人格、尊严和生命造成严重伤害。如果还有殴打行为,那就更是错上加错。


从法律上讲,《刑事诉讼法》规定: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民对正在违法犯罪的嫌疑人,有权扭送至公安机关。至于如何处罚犯罪嫌疑人,处罚权在司法机关手里。
情感归情感,法律归法律。维权必须依法,执法更要依法,情感不能超越和代替法律。法不容情,任何人违反法律都会受到惩罚。小偷示众5小时,是一堂生动的情与法的法制课,广大群众和执法人员应该从中受到教育,自觉学法、知法、守法和护法。

发表于2013-08-26

一时间,小偷被示众的话题引发热议,有人认为这样侵犯人权,有人认为小偷是罪有应得。23日上午,多位市民向媒体反映,武汉市某小区的保安抓获一名小偷后,将小偷吊在墙头示众。通过网友在微博发布的小偷被示众照片可以看到,一名身穿横条纹T恤体型瘦削的男子,被绑在一堵高墙前的栏杆上吊起,双手被反绑,神情颓丧,双膝以下有明显的伤痕,周围有不少的群众围观。

据了解,被绑着的这名男子的确曾到该小区盗窃,他在当天凌晨作案的时候被保安发现,人赃俱获后,保安将这名男子捆绑在小区内"示众"近5个小时。目睹此事的居民,有人拍手称快,也有人觉得这么做不妥。


发表于2013-08-26
引用:纨绔子弟2012在2013-08-26 10:21:13写道:
2楼

 一时间,小偷被示众的话题引发热议,有人认为这样侵犯人权,有人认为小偷是罪有应得。23日上午,多位市民向媒体反映,武汉市某小区的保安抓获一名小偷后,将小偷吊在墙头示众。通过网友在微博发布的小偷被示众照片可以看到,一名身穿横条纹T恤体型瘦削的男子,被绑在一堵高墙前的栏杆上吊起,双手被反绑,神情颓丧,双膝以下有明显的伤痕,周围有不少的群众围观。   据了解,被绑着的这名男子的确曾到该小区盗窃,他在当....

 小区保安很给力啊!应该表彰一下!

上一页|1|
/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