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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是势利眼?还是闲得?

发表于2009-11-26

我又要说一个保安的故事了!即使有人不爱看,我也得找地方倾诉一下,不为了评什么理,理也找物业评过了,就是觉得这件事很好笑!但是好笑的背后引申了什么?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今天上午我看外面不算冷,就带孩子去花园玩,还有两个孩子妈妈,我们发现秋千不见了,就在议论怎么回事,后来在秋千那块的地垫捡到两块黄泥块,我们就叫它滑石,给孩子在地上画画,显然有人在那里画过,我在地上画的时候一个在小区工作两年了的保安路过这,还跟我笑下打招呼,随后我们去凉亭,我在地上写数字,还没写完8,一个新面孔保安过来,是命令我不准再画!我问他为什么,他居然说我这是毁坏公共设施,我当时真笑了!如果我拿刀往上刻,那叫毁坏,我在地上写的字,一场雨或者雪就没了,就现在这个天气别说雨雪,一晚上过后满地潮湿,就没了,怎么能算毁坏?你不懂常识我不怪你,但是如果你岗前根本就没经过培训,那就是物业的责任!否则这就是只许诸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势利行为!

一个保安首先得了解自己工作的职责所在,你这件事管的有点过宽了!这完全是保洁的管辖范围,并且我也看到保洁大叔了,大叔都没说半个不字,你这算是哪一门子闲事?如果你真的喜欢管保洁的事,拜托你管管在人行步道上的狗粪,管管别人喂猫留下洗不掉油渍,那以后有人在小区丢个烟头,是不是也毁坏了公共设施?

物业啊!新来的人都不培训就来工作吗?如果培训,为什么不统一口径?保洁大叔和老保安都不管的事,怎么就轮到你这个新保安了呢?你是觉得刚来急于表现一下?那我可以理解!如果你觉得这里的人都是你的手下,都需要被你管治,那你就错了!你要知道你工资的来源,你要知道我们是[业主]不是你们口中的[业户],回去好好研究一下这两个词的差别!

说到这,我没有歧视保安或者保洁的意思,我一般也不在论坛用保安和保洁说事,就怕引起不必要的误会!回来家很气愤,就给物业挂了对讲,我就是想求证!有没有不让画的这条规定,虽然张颖的态度很好,也平息的我的怒气,只是这类事情是怎么发生的?有邻居说这是势利眼,难不成我是要饭的?就算我是要饭的,起码我也是这里主人的一分子!你们也是为我服务的,不会因为谁有钱就高看谁吧?我这些话不是空穴来风,邻居说某楼的大围布围的像工地似的~我也看到了,确实!可是物业管了吗?这要是我家围,不知道会不会这么放宽政策?可能这个假设不太友好!那我就不假设了!免得把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友好]给破坏掉!我相信张经理也会看到这个帖子,我的目的不是要把这个保安怎样,而是,新人你们都不培训吗?物业的任何一个人你们都有家,当你们回到家,以业主的身份,经历这件事的时候,请你换个角度,凭良心说,你们会不会气愤?气愤是小!担心是大!担心新人的双重标准和势利眼!

嘉翼、秋实两位大哥不好意思,你们又要批评我了哈?我知道我又义愤填膺了!今天我啰嗦了不少!物业的各位,如果你们爱看,请你们站在我的角度,想想我为什么这么生气,如果你们不爱看我也没办法,飘过吧!

发表于2009-11-26
秋千居然不见了 这事 的说说~!  至于橘子 哥说句哈 莫以善小而不为 莫以恶小而为之
发表于2009-11-26
引用:馨雨冰凝 在2009-11-26 11:28:42写道:原帖
骂轻了,要是我直接骂回去。
狗咬人的事儿怎么接二连三的发生~
 
 当时就是忙乎孩子,否则我就和这个保安一起去物业坐坐~找张经理喝喝茶~
发表于2009-11-26
引用:爱韩韩 在2009-11-26 11:29:45写道:原帖
先消消气
 
 必须的!
发表于2009-11-26
引用:35玉弟 在2009-11-26 11:30:33写道:原帖
秋千居然不见了 这事 的说说~!  至于橘子 哥说句哈 莫以善小而不为 莫以恶小而为之
 

 那你去找秋千吧!丢烟头的!你就跟姐装!你和姐一样的毁坏公共设施了!

发表于2009-11-26
引用:桔子哭了 在2009-11-26 11:34:00写道:原帖
 当时就是忙乎孩子,否则我就和这个保安一起去物业坐坐~找张经理喝喝茶~
 喝茶呵呵!?是香港廉政公署的待遇!
告诉大家一个好消息,昨天大连新闻说:新的大连市物业管理条例已经实施,其中有一条物业公司必须每年公布财务收支状况,那是必须的的的的啊!!!
重要事项业主委员会也无权决定,必须2/3以上业主同意才行!
要求业委会公布所有成员在小区的详细住址!怎么才能证明这些所谓业委会成员不是冒牌的啊!!!!
 
发表于2009-11-26
引用:我731 在2009-11-26 12:17:17写道:原帖
喝茶呵呵!?是香港廉政公署的待遇!
告诉大家一个好消息,昨天大连新闻说:新的大连市物业管理条例已经实施,其中有一条物业公司必须每年公布财务收支状况,那是必须的的的的啊!!!
重要事项业主委员会也无权决定,必须2/3以上业主同意才行!
要求业委会公布所有成员在小区的详细住址!怎么才能证明这些所谓业委会成员不是冒牌的啊!!!! 
 

 731啊!条例本身就是漏洞百出!

你看看什么事情算是重要的事情呢?

收支怎样确保真实呢?

2/3怎样证明真实走访过呢?

所以,咱们能相信这些吗?规定本身就是可以颠覆使用的!

廉政公署的茶才是真的!哈哈

发表于2009-11-26
桔子,不气不气,有句话叫“欺软怕硬”知道不?说的就是咱们小区里的保安。打死人的时候没看到他们在哪,欺负妇孺他们倒是跑在前面。咱不和他们一般见识
发表于2009-11-26
引用:ly0048888 在2009-11-26 14:08:59写道:原帖
桔子,不气不气,有句话叫“欺软怕硬”知道不?说的就是咱们小区里的保安。打死人的时候没看到他们在哪,欺负妇孺他们倒是跑在前面。咱不和他们一般见识
 
 说的真在点子上!
发表于2009-11-26

桔子,乖噢,把自己气坏了哥哥们好心疼了。

努力达到这种境界:教训完别人之后,马上忘掉这事,让他自己郁闷去。

不生气哦,哥明年给你种郁金香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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