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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新商报7月26日的报道!!

发表于2006-07-28
数十户居民强烈质疑开发商的承诺咋变了? 
 
2006-07-26 




   ■新商报记者张凌云南木 
“购买大连宏济房屋开发有限公司车家村‘如意园’商品房并已交付房款的买受人,请与大连宏济房屋开发有限公司联系。”当7月18日这段话以大连新河房屋开发有限公司《通知》的形式出现在我市一家媒体上时,几十户在2003年以内部认购方式从宏济房屋开发有限公司(下简称宏济)买房的市民慌了。7月21日,居民们来到新的开发商新河房屋开发有限公司(下简称新河)讨说法,他们强烈质疑:“我们的房子到底该向谁要?” 

承诺和通知互相矛盾 

7月21日下午,当记者赶到位于七贤岭附近的新河房屋开发有限公司时,居民代表正在和新河法律顾问交涉。一位居民告诉记者:“2003年8月,我们几十户居民陆续从当时的宏济以内部认购的方式,购买了位于车家村‘如意园’的房子,分别交了4万至40多万不等的房款。当年底,居民就听说宏济不干了(已无法与其取得联系),所有的关系都转到新河了。2004年年初,新河相关部门给居民出示了一份承诺,承认原宏济老客户(经核实无误)。给我们的感觉就是即使宏济不存在了,只要有新河在,买的房子也不会有问题。但如今新河发出这样的《通知》,真让我们不知怎么办好了。” 

等了三年房财两空? 

事后,居民代表给记者打来电话表示,他们从新河法律顾问孙律师那儿得到答复,从宏济买房子的人就去找宏济,跟新河没有关系。他说,当年他们购买期房时,开发商曾承诺2005年年底会拿到钥匙,现在看来不单是能不能住上房子的问题了,购房款也可能打水漂。之前,因为有新河的承诺在,所以一直在耐心地等。居民不想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是因为怕损失太多了,当年买房子价格是3000多元,而今房价飞涨,想用当初的钱在这个地角买到房子是不可能了,即使官司打赢了,顶多也就是拿回当初的买房款,等了几年的房子却没有了。 

新河律师 

宏济属于违法销售 

记者随后电话联系了新河的法律顾问孙律师,他再次强调了通知的内容,并表示早在2002年年底,有关部门就对此处进行了查封,不允许宏济销售地上建筑,也就是宏济对此无行使权,而且2003年3月9日双方已达成抵债协议书。在这期间宏济不应再就此处有任何销售行为,但此前此后宏济一直在违法销售,而新河还一直被蒙在鼓里。 

相关建议 

居民应走司法途径 

记者与国土房屋局市场处负责人取得联系,他表示没有接到居民的相关投诉,有关开发商没有取得销售许可证违规卖房的问题,应由市行政管理综合执法局进行处罚。记者还就这些居民的问题咨询了辽宁东亚律师事务所康波律师。他表示,居民手中的内部认购书,按照2004年最高法院司法解释,只要具备商品房销售合同的基本要素,就具有法律效力。他还提醒居民,不要被意外事件干扰,而错过了两年的民事诉讼时效,那样就追悔莫及了。 

截至记者发稿时,部分居民来电表示,市政府信访办已介入此事,要求他们把相关材料整理好,随时进行调查。
发表于2006-07-28


分析的有道理!我们根本没必要前怕狼后怕虎的,就这几个新河病猫还想咋呼,弄死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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