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
/1页

主题:范 元 村 干 部 违 法、违 规卖 山 事 件 村 民 再 次 上 诉

发表于2009-07-27
法、违
关于福建省三明市清流县嵩口镇范元村村干部违法、违规卖山事件,从2002年至今村民分别到我镇我县我市书面反映问题,却都是无果而终。2009年闹得沸沸扬扬的40多位村民到省人民政府诉求,至今几个月过去了,事情都未得到百姓们的满意结果。有关部门也没作出应有的处理,难道事情就这样不了了之,这些损害人民群众的利益,中抱私囊的村干部就这样逍遥法外,而得不到应有的制裁!因此:我们将下列严重的问题再次提取上诉,请求中共人民政府能给人民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
一、村干部趁着搞林改之机利用职权,没有通过村民和代表的同意,没有公开投标方式,从1998年至今先后将一万余亩山林转让,从中转让给国有林场就有八千余亩,所得收入大概三百多万元人民币,根据上级林改文件精神,所得收入和林地使用费将大部分收益分配给集体成员,山被村干部卖光了,而集体成员分文未曾分到,请问:这么多村财收入资金用到哪里去了,这种肆意挥霍集体资金的村干部,损公利己的行为,难道不要追究其法律责任吗?
据知:烟草部门每年的回成款,每年都不知有多少返回村部,这么多年以来也没公开公布,全部都给村干部私分了。
据说陈光忠利用职权,把我们村财务公款8万多元取去送礼,请问:他是送给谁了?村民呼吁要他退回村里。
二、村财收支公示情况,2005617公布时,应为20037月至20056月止,而公布的是20048月至20056月,从中少了13个月收支情况无公布,从20056月至今都没公布收支情况了。如:镇财政所经管站审查的账目与大队账目及公示都不相同,村干部还敢说的账目清楚。如:200639嵩口镇人民政府调查组,调查情况,林业收入615万元,还农户的182万元,还村老贷款48万元,于2009226清流县人民政府调查组调查的情况,林业收入14078万元,还农户233055万元,还村老贷款188375万元,付林业局5164万元,为什么两个调查组公布的账目都不一样,这说明不符合实际。
综上所述,为了人民群众的利益,特请求中共人民政府为民做主,直接派人员前来调查核实,将违法违规转让的山场收归于集体,利用职权滥用集体资金,私分集体资产的行为,将这些以权谋私、违法乱纪的村干部绳之以法,以平民愤,以示法律的尊严!群众的呼声,群众的诉求,望能得到中共人民政府领导高度的重视!谢谢!
谨呈:中共人民政府领导。
村民联名签名如下:(见附件12
村民主要代表:
江传开(电话:13850816261
陈庆生(电话:13799157036
陈根华(电话:05985235318
福建省三明市清流县嵩口镇范元村村民
725
发表于2010-09-29
发表于2010-09-29

怎么就没有政府关注这件事情,就让他不了,了知吗?????政府都是腐败作风吗????

上一页|1|
/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