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告盗用他人名义,栽赃诬告,宣城法院法官制造四起冤假错案,归谁能管得了?
- 发表于2009-07-26
案、由和被举报人名单如下:蒙冤人:秦宜传,男,56岁,原皖东南武术学校校长,住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济川办事处东桥村三里桥组。
被控告方:安徽省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州区人民法院涉案人员。
控告事项:
市、区两级法院涉案人员与个体户羽绒厂厂长钱昌德相互勾结,泡制错案实施钱财诈骗,抢占我门面楼房对外出租,迫害我十三年之久。
双河油厂第一起三万元假贷款案件,系无中生有,原告串通法官制造假案,宣州区法院法官唐炳贤和王秀华,枉法作出95年第12号民事判决书
双河油厂第二案,错判缘由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没有原告请求的诉称贷款,法院再造假贷款冤判,市中院法官陈建军枉法制作99年第12号民事判决书。
房屋第一案:官官相护,百姓有冤难申,宣州区法院法官王秀华制作97年262号枉法判决书
房屋第二案:野蛮执法,违法执行判决,变本加厉,宣州区法院法官王秀华制作98年465号枉法判决书。
- 发表于2009-07-26
请有关领导和部门给予关注和解决
- 发表于2009-09-29
- 发表于2009-10-05
狗日的腐败法院还在嚣张!你尾巴长不了了!!
- 发表于2009-11-01
讲了十几年假话,无人理睬丑不丑
- 发表于2011-06-09